胡珊珊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增设刘家门前涵洞通行安全设施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刘家门前两个涵洞为皖赣铁路过水涵,产权及管辖权均属铁路部门,该涵洞为铁路排水设施,并非通行道路。因该处连接刘家门前等居住区与老城区,周边群众将之用作交通涵洞。
现状两涵洞间左右各安装了一水泥墩,限制机动车通行。洞内有我局市政部门利用涵洞内管线下挂设置的4盏路灯提供夜间照明。
收到胡委员的提案建议后,我局高度重视,及时安排了市政工作人员及路灯维修人员对涵洞内现状路灯进行查看,并制定可行的路灯亮度升级方案,切实改善涵洞内照明。
5月14日,市政路灯维修人员对涵洞内原有路灯线路完成拆除,将原有4盏功率28W的路灯更换成3盏功率50W路灯,接入专线以保证24小时照明。同时,我局要求养护单位加大涵洞内路灯巡查检修频率,确保周边群众安全。
最后,感谢您对我县城市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章琳
联系电话:0563-8177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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