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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育勇委员建议:提升物业专业服务水平,化解物业与业主矛盾

时间:2026/4/2 14:42:26 来源: 作者:  浏览量: 73



物业管理是基层治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在物业服务过程中物业与业主之间的纠纷时有发生,物业服务质量与收取的物业费不相一致,业主频繁向住建部门投诉,物业公司向法院起诉追讨物业费案件量大金额少立案困难,业主拖欠、拒缴物业费,物业不正当手段讨要,造成双方矛盾升级。为改善群众居住环境,全面提升全区物业服务水平,提出建议。

一、对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小区由住建局和社区推动符合条件的小区,应建尽建。

二、目前绩溪县普通住宅小区前期物业公共服务收费标准是按照小区种类定级,业主对于物业是否按照绩溪县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划分指导标准中规定的服务标准提供服务是没有概念的。物业不会主动公开,业主无从进行监督。按照绩溪县人民政府在2025年1月20日发布的《关于调整绩溪县普通住宅小区前期物业公共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以100平的电梯房为例,最便宜的D级小区,一年的物业费价格也在1000元,最贵的A级小区,一年的物业费是1300元,还有上浮10%的空间。我县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高,物业费标准明显过高。收费高,物业服务质量差,双方之间的矛盾才会越来越大,建议当调整收费定价方式,以物业资质及提供的服务来进行分类定价,并且对其进行检查、监督若连续两个季度达不到服务标准,则降低物业服务费等级。

三、住建局、社区和法院积极探索建立物业服务费等物业管理方面诉讼案件快速通道和诉调对接机制,提高物业服务费案件快处速度,尽快化解矛盾纠纷。

四、加强普法力度。让业主了解哪些事项是物业的职责范围,哪些事项物业只能起到协调作用。将物业服务费收费标准定级进行公示,让业主了解,本小区是哪一类,物业应当提供怎样的服务,加强沟通,减少误解和纠纷,形成业主和物业形成良性互动,共同促进小区文明创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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