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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 第71号提案的答复

时间:2024/9/18 10:56:23 来源: 作者:  浏览量: 113




县政协农业和农村委:

你委提出的《关于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利用,助力“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你委对我县森林资源保护利用工作的关心支持。对于你委提出的几条建议,认真研究、积极办理。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积极践行“两山”理念,重点抓好森林资源保护和利用工作,取得良好的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

一、关于坚持规划引领,促进林业科学发展方面

编制《绩溪县林业十四五规划》《绩溪县县级林长设立方案》《绩溪县松材线虫病五年攻坚行动》《绩溪县2023-2025森林可持续经营试点实施方案》《绩溪县国家储备林建设总体规划》等林业保护发展专项规划,全县区划15个林业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委县政府多次专题研究林业发展重大事项,围绕森林资源管理、生态保护修复、林业改革创新、特色产业发展等方面明确重点任务,出台《关于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的实施方案》,落实“五绿”并进机制,实施“五大森林”行动,促进林业高质量发展。

二、关于科学提升森林质量,提升生态服务功能方面

一是科学开展国土绿化。利用退化林修复项目在林分内补植针阔树种,改善项目区生态环境,逐步建立起结构稳定、功能完善的林业生态体系。2024年实施油茶造林、退化林修复、森林抚育、封山育林等32100亩。二是实施森林经营试点项目。运用“近自然林”营林理念,在天然更新不足的林窗或林中空地,见缝插针,补植红枫、银杏、枫香、樱花、檫木等彩叶、乡土、珍稀阔叶树种,改善林分树种结构,提升森林生态功能、景观效果及固碳增汇能力。2024年完成森林可持续经营试点面积2500亩。三是建立“一树一长”古树名木保护机制。编制《绩溪县古树名木画册》,新建古树公园1个,打造绿美乡镇、绿美村庄各1个。启动国家森林城市创建申报程序,编制总体规划。

三、关于加强森林资源管护,保障森林健康发展方面

一是加快编制新一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湿地保护规划。以“三调”成果为基础,统筹林地和耕地保护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将油茶等木本油料林、山核桃等干果经济林纳入补充林地储备库,适时补充林地,确保林地面积不减少。全县划定补充林地面积7170亩,为家朋蓄能电站、通用机场、S346改建等重点项目林地报批创造条件。二是积极推进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建设工作。将全县133万亩森林划分为1个县级网格、11个乡镇级网格、81个村级网格、451个基本网格,形成四级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体系并建立矢量数据库,实施绩溪县森林防火高风险区域综合治理项目,争创省级森林防火网格化示范网格县。三是扎实推进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持续开展松材线虫病五年攻坚行动,2024年完成清理枯(病)死松树4.6万余株,健康松树打孔注药2000株。常态化开展林业有害生物监测,完成全县松毛虫、美国白蛾普查工作,除治“加拿大一枝黄花”面积20.3亩。四是强化林业行政执法。严格森林督查图斑调查核实,严肃查处违法图斑,及时完成整改复绿及林地收回,2023年以来共完成森林督查图斑核实515个,查处违法图斑6个,完成整改及收回林地1.2063公顷;依托专业技术服务公司,开展林草湿图斑监测和样地调查工作,共完成林草湿图斑监测506个,林草湿样地调查24个,通过省局和国家局验收。严厉打击各类涉林违法犯罪行为,2023年共受理非法猎捕野生动物、滥伐林木、建规野外用火、非法占用林地案件线索30余起,立案、查处29起,办结29起,处罚30余万元。

四、关于加快特色产业发展,构建林业产业体系方面

一是成立村级“两山公司”,推动“小山变大山”。2023年成立并挂牌7家村级“两山”公司,2024年推进扬溪镇扬溪村、丛山村成立村级两山公司,流转零散毛竹园,创建市级竹林高效经营示范基地2000余亩。二是大力发展林下经济。全县林下经济面积达32万亩,创成“安徽省十大皖药基地”2市级三大产业林下黄精等中药材示范基地2个,2024年实施荆州乡山核桃林下黄精种植示范基地项目。三是积极培育林业新型经营主体。现有国家林业龙头企业1家、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2个、省级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20家,省级林业合作社示范社7家,省级家庭林场4家,省级现代林业示范区2个,2024年计划培育市级林业产业龙头企业3家,申报创建省级特色林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园2个。四是加快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注册成立国家储备林项目实施主体中林(绩溪)生态开发有限公司,推进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方案(一期)编制工作。五是加大“双招双引”。积极引进社会资本投资森林旅游、林产品加工等项目,截至目前,全县共引进涉林项目10个,总投资30.22亿元。项目签约落地8个,签约总投资额亿元以上项目4个。总投资1.1亿元新鸿伟竹制品有限公司的竹制品加工项目试运营。

五、关于推动林业改革创新,增强林业发展活力方面

一是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完善承包林地“三权”分置,办理林权经营性不动产权证(经营权证)64本,面积1597.91亩,长安镇梧川村和板桥头乡庙山村等5个村庄被评为全市林地股份制经营示范村。二是创新绿色金融。完善林权收储担保机制、公益林补偿收益权质押贷款机制、林业金融定向激励机制和风险缓释机制,推广“公益林补偿收益权质押贷款”“林权收储担保贷款”“绿水青山贷”等林业金融产品,在全市率先开展“林下经济信用圈”建设,2023年以来新增林权收储担保贷款130万元、公益林质押贷款6240万元;新增五绿兴林“劝耕贷”190万元,绿水青山贷14583万元;发放“农林贷”971758.9万元、“惠农e贷”210 1500万元;发放“林业产业经营者信用数据库建设”信用贷款991139万余元。三是深化国有林场改革。建立国有林场和村集体、农户合作机制,开展“国有林场+”森林资源合作经营,镇头国有林场与村民签订林地股份制合作协议,合作面积800亩,与长安镇冯村签订森林资源合作经营协议,合资造林30亩。2个国有林场完成生态资源保护智慧管控平台项目一期建设。四是持续开展宣城全国林业改革发展综合试点建设工作。发布“碳汇本底计量”和“实景三维森林”两项成果,实施绩溪县森林碳汇快速计量复核项目。实施生态产品总值(GEP)核算项目,开展“零碳乡村”试点工作,将仁里村作为 GEP 核算示范村,探索建立 GEP 考核激励机制。持续推进古树名木施救费用综合险、生态护林员人身意外伤害险、野生动物致害险等森林政策性保险,谋划开展“毛竹目标价格”特色林业保险试点工作。

六、关于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推进人才结构调整方面

一是夯实基层林业人才队伍建设。严格落实县委编办《关于在乡镇农业农村发展中心统一加挂林业站牌子的通知》精神,完成各乡镇林业站挂牌,明确足够专业人员专门从事林业工作。二是加强林业高层次人才引进。2023以来,引进高层次人才1人,党政急缺人才1人,通过事业单位考试招聘人才7人。加强与安徽农业大学、黄山学院等高校深度合作,提供暑期人才实习实践基地,累计50人余来绩开展林业暑期实习实践,开放暑期实习生岗位8个。三是强化林业科技服务。组建林下经济、山核桃、油茶等5个林业产业发展科技服务团,选派10名省级林业科技特派员,服务两强一增行动。每年定期开展营造林、森林防火、林业执法、病虫害防治等林业专业技术培训。多名科技人员荣获安徽省科技强林奖、最美优秀科技工作者等称号。

下一步,我们将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利用,着力探索林业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实现林业高质量发展。一是扎实推进“绿美江淮”行动,全面完成国土绿化任务,有序推进国储林建设。二是做大做强林业经营主体,加快长三角绿色农产品加工供应基地和林业产业基地等项目建设。三是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加快集体林地“三权分置”改革,探索开发森林“碳汇贷”等林业金融新产品,进一步拓宽“两山”转化路径。

请你委继续关心和支持我县森林资源保护利用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许新杰

联系电话:816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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