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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56号提案的答复

时间:2024/9/18 10:43:15 来源: 作者:  浏览量: 235



汪明璜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引导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农户合理使用农药和生长素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蔬菜生产中的用药安全直接关系到消费者的健康和农产品市场的稳定。为了保障蔬菜用药安全,绩溪县农业农村局采取一系列措施,从源头控制到生产过程监管,确保蔬菜生产安全。

一、加大蔬菜用药宣传力度。采用多种方式宣传蔬菜用药相关知识,如宣传专栏、电子滚动屏、横幅、微信等方式宣传,结合日常工作,将农药禁限用名录发放到各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和种植户手中,并张贴上墙。让广大蔬菜生产者知道什么药能用,什么药不能用,提高蔬菜生产者用药自觉性。

二、推广绿色防控。举办豇豆等蔬菜病虫害发生规律及绿色防控技术培训班。建立豇豆、茄子等蔬菜病虫害绿色防控示范片,推广农业防治、物理防治、理化诱控和生物防治等非化学措施,集成应用配套绿色防控技术模式,辐射带动指导全县开展蔬菜病虫害绿色防控,有效减少农药使用量,最大限度降低农药残留。

三、指导正确选药和合理用药。组织技术人员不定期到蔬菜种植基地现场指导,选购三证齐全且在蔬菜上登记的产品,以免影响防治效果或产生药害。严禁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及其复配制剂,优先选择生物农药,科学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化学农药。根据需要开展农药使用现场培训,包括农药的正确选择、合理使用方法及安全防护措施等,减少农药的滥用和误用。

四、加大农药残留监测。全县各乡镇都有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都配备有快速检测仪器,在蔬菜生产季节,加大对蔬菜产品农药残留的检测力度,建立健全监测体系,及时发现并处理不合格产品,确保上市蔬菜的安全。

五、加大监管力度。对蔬菜生产专业合作社和种植户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检查农产品生产销售记录建档情况,指导蔬菜生产专业合作社严格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要求,按照统一的格式,严格了记录管理,规范了记录内容,要求蔬菜生产专业合作社对生产中使用农业投入品的名称、来源、用法、用量和使用、停用的日期做好如实记载。对未按规定记录建档的行为责令其改正,对使用禁限用农药行为进行查处。

感谢您提出的宝贵建议和对农业农村水利事业的支持!

 

联系人:叶家东

联系电话:0563-8153819

 

 

2024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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