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海萍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绩溪优秀传统文化保护传承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优秀传统文化保护
1. 我县非遗传承保护中心有四级非遗名录以及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名单,在县内学校也设置了非遗传习基地和非遗兴趣班,由非遗传承人或专家老师进行授课,例如实验小学的徽戏童子班、桂枝小学的手龙舞、扬之小学的功夫手龙等。每年至少开展三次“非遗进校园”活动。
2. 我县现有研学实践基地15个(市级2个、县级13个,其中城区3个,乡村12个),包含龙川景区、徽杭古道景区、上庄景区、家朋乡尚村等景区,已审批的研学实践基地积极设置优秀传统文化传承项目,并对学生进行适当减免; 组织开展宣城市“大思政课”实践教学基地申报工作,全县上报市级“大思政课”实践教学基地11家,其中4家 “大思政课”实践教学基地(绩溪县博物馆、仁里古村落、徽墨研学基地、绩溪大会山红色研学基地),现已拟上报省级。
二、优秀传统文化传承
1.充分发挥课堂教学是“非遗”教育的主渠道作用,我县中小学校均设置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课程要求。在课程中加强发掘丰富的传统文化教学资源。如扬之小学的《徽墨飘香》,瀛洲小学的《绩溪民谣》等。
2.利用综合实践中感受“非遗”文化。各中小学积极探索以实践活动为主要内容的“第三课堂”,组织学生走出校园,走进绩溪古城,通过参观绩溪文物保护单位、历史文化街区、丝厂陈列馆、博物馆等历史文化单位和德育基地,了解绩溪发展历史以及祖辈们的生活历程,近距离感受“非遗”文化的魅力,从小树立继承创新优秀传统乡土文化的远大理想。
3.利用实践基地中传承“非遗”文化。教体局在全县各个学校先后建设了“徽剧社团”、“徽雕实践基地”、“徽墨工坊”以及制作“草龙舞”“板凳舞”等各具特色劳动教育基地,为学生进行传承项目的学习与实践奠定了坚实的条件保障。
4.利用课后服务中融入“非遗”文化。教体局依据《宣城市遴选第三方专业力量参与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实施方案》和《绩溪县教体局关于校内课后服务第三方的遴选工作实施方案》,扎实开展“双减”工作,将“非遗”文化传承教育有机融入学校的课后服务活动中。
三、“非遗”文化传承现取得的成绩
上庄毓英学校为全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学校,组织学生向国家级手龙舞传承人学习手龙舞,并积极参加传承训练活动;实验小学的徽剧童子班已成为当地的文化品牌,被省政府命名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基地”,并荣获19届、23届少儿戏曲荟萃表演金奖,乘坐高铁徽剧进京一路表演,登上安徽日报;扬溪中心小学草龙舞是省级非遗项目,学校将“舞草龙"这一非遗项目活动引进校园,通过聘请民间艺人扎草龙、师生共舞草龙等形式,感受家乡悠久的历史文化和家乡人民的智慧,继承非遗活动已经坚持了十年之久。桂枝小学2021年被评为安徽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手龙舞)项目传承基地,承担国家级非遗项目手龙舞的传承工作,2023年9月16日-17日,在河北邯郸参加全国龙舞(国家级级非遗项目)展演赛获第四名“龙腾奖”;2023年10月18日,在宣城参加市三运会闭幕式演出;2023年11月9日应邀(杭州市委宣传部、淳安县委县政府)参加“千岛湖创意生活周”开幕式演出;2024年2月23-24日,在广东惠州参加由国家文旅部非遗司、广东省文旅厅主办的龙舞大巡游全国主会场活动;2023年8月县幼儿园《徽州非遗文化主题活动的园本课程创生研究》通过省级课题立项;扬之小学原创非遗节目《功夫手龙》入选绩溪县2024新春群众文艺汇演。扬之小学徽墨制作技艺和瀛洲中心小学徽派木雕均被评为市级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学校的传承项目。
我局持续开展多种形式的优秀传统传承活动,让学生尽情抒发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热爱,感受地方“非遗”的熠熠之光,从而进一步激发广大师生学习、挖掘、传承地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热情和积极性。继续打造“一校一品”的“非遗”项目,如适之中学的民歌民谣传习班。
针对委员们提出的义务教育阶段无法支付专业辅导教师费用的问题,教体局将联合非遗中心组织非遗传承人以开展讲座、传承人培训班等形式,对教师和学生进行传授和指导。同时联合县文旅局在教育教学上深度合作,因地制宜,从各乡镇非遗特色出发,多举办一些活动,给全县学校更多机会。
感谢您对教育事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对教育工作多提宝贵建议或意见。
联系人:胡明利
联系电话:0563-8169083
2024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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