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育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解决法院执行难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绩溪法院创新执行模式,加大执行力度,狠抓执行管理,深化执行机制改革,执行工作质效得到显著提升,有力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2023年度,我院共受理执行案件1770件,结案1713件,结案率93.66%,结收比96.78%,执行到位金额2.72亿元。
一、具体工作开展情况
(一)关于加强法院内部立、审、执之间的相互配合衔接方面,我院切实加强执源治理,于2024年4月研究制定《关于加强执源治理“立审执一体化”协同联动推进切实解决执行难工作的实施办法》机制,通过立审执协调配合、案件繁简分流、执行与破产有序衔接,从源头上减少执行案件增量。在对诉讼案件立案时,告知当事人执行风险,引导当事人及时申请财产保全,提供财产线索,并做好相关信息采集工作,实现信息共享,严格把关立案环节。在审判阶段注重调解与服判息诉,提高调解案件的当庭履行率和自动履行率。在执行过程中,对于符合“执转破”条件的被执行人及时移送破产审查,引导债权人向破产管理人进行债权申报,畅通执行案件进入破产重整、和解或清算程序渠道,促进“僵尸企业”有序退出市场,促进执行工作健康发展。
(二)关于建立多部门执行联动协作机制方面,按照县委政法委《关于建立执行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我院坚持党的领导,推动建立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政法委协调、法院主办、部门联动、社会各界参与的综合执源治理工作大格局。依托县公安局建立执行联动机制,按照《关于公安机关协助人民法院开展执行查控工作的实施细则》,出台《加强公安机关依法协助人民法院查控被执行人或相关人员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建立法院机关安全保卫联防联动工作机制的规定》等制度,在执行查人找物、打击拒执罪、司法拘留等方面相互配合,协商建立矛盾纠纷预警互通机制,推动切实解决“执行难”。强化执行联动机制,加强与检察、金融、自规局、不动产登记、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建立紧密协作惯性,结合各单位资源职能,形成跨部门、跨领域的联合惩戒网络,协助查找被执行人财产线索,提高执行效率,推进执行难问题切实解决。
(三)关于加大对规避、抗拒执行的惩戒力度方面,我院在执行过程中,加大对虚假诉讼可能性的分析与研判,严把执行关,努力杜绝虚假诉讼的发生。同时加强执行联动机制,与公安机关协调配合,加大对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裁定和妨害公务,非法处置查封等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强化自诉引导。开展执行专项行动,今年以来,我院大力开展“百日攻坚”专项执行行动,拘传24人,拘留3人,执行完毕39件,达成执行和解5件,执行到位金额1317万元。开展涉民生案件和其他小标的案件集中执行行动,共拘传13人,拘留2人,执结14件,执行到位金额51.06万元。开展“徽动执行”之护航发展专项行动,着力清理拖欠企业账款和涉金融债权案件,拘传13人,执行完毕6件,执行和解2件,执行到位金额39.54万元。健全完善制度建设,制定《绩溪县民营企业家约见法院院长制度》《绩溪县人民法院关于印发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和调解速裁工作办法的通知》《绩溪县人民法院 绩溪县财政局企业破产费用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试行)》等制度,建立健全民营企业守信激励、信用惩戒分级管理和失信修复机制,探索诚信企业在法院诉讼保全、银行金融服务等正向激励举措。强化执行信息公开,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力度,发布失信被执行人118人次,限制高消费179人次,推进执行“110”常态化运行,接听来电11次。今年以来促使93名被执行人主动履行,实际到位金额807.57万元。
(四)关于完善司法救助体系方面,对被执行人确无履行能力、申请执行人生活困难的涉民生案件,充分运用司法救助资金,及时对符合救助条件的申请执行人进行司法救助,2023年度,我院对7名当事人实施司法救助18.55万元,同时积极拓展司法救助资金来源渠道,增加司法救助资金数额,简化司法救助程序,适时引入社会救助资金,衔接配合司法救助,切实做好执行过程中困难群众的救助工作。
下一步,我们将强化执行工作。具体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加强联动共治,深化执源治理。推进执行案件源头治理、综合治理,争取党委政府支持,与有关部门共商源头解决执行难的治本之策,深化联动机制建设,推进执行信息共享、财产查控联动、联合惩戒体系拓展升级,做深做实执行难综合治理。以“立审执一体化”促进生效裁判自动履行,探索建立“执行建议”制度提升裁判文书的确定性和可执行性,努力在审判环节把问题解决。
(二)加大执行力度,提高办案质效。建立健全执行工作长效机制,继续开展安徽法院“徽动执行”集中统一行动,持续推进“徽动执行”之护航发展专项行动;在8月至10月开展“徽动执行”之重点突破专项行动,全力执结10万元以下小标的案件、涉党政机关案件、涉“黑恶”财产刑、职务犯罪、非法集资涉财案件和长期未结执行案件;在11月至2025年2月开展“徽动执行”之护航民生专项行动,全力执结涉农民工工资和其他涉民生案件;贯穿全年开展“终本清仓”专项行动,以常态化开展专项执行行动,努力提高案件办理质效;加大对规避、抗拒执行的惩戒力度,积极协调公安、检察机关落实打击拒执犯罪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选准用好拒不执行生效、裁定典型案例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启动刑事追责程序,高效办理拒执案件。
(三)坚持关注民生,构建诚信社会。完善司法救助体系,利用执行救助专项资金,加强执行救助力度,彰显司法温度。深化失信惩戒机制,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行为曝光的力度、广度和深度,进一步对被执行人施加舆论压力。完善执行联动机制,调度执行资源,依托全社会的力量共同化解执行难问题。
绩溪县人民法院
2024年5月 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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