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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4号提案的答复

时间:2024/9/18 8:56:51 来源: 作者:  浏览量: 116



张腾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储备、闲置厂房收储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县高度重视土地储备、闲置厂房收储工作,根据省市统一部署安排,2022年12月,我县出台《绩溪县批而未供、闲置和工业低效土地处置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绩政〔2022〕57号),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任务,提出工作措施,定期调度推进,通过专项处置行动,切实解决土地资源供给错配、劣配、低效配问题,实行全县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总量显著下降,有效遏制工业企业用地低效利用现象。

一是加快批而未供土地消化进度。完善批而未供土地台账,实行动态管理。逐个图斑分析原因,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导项目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优先在存量土地进行选址,推行以地招商。加快土地征收房屋征迁力度,完善基础设施及其他配套设施建设。实行流程再造,优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限,提高审批质效。全县2023年批而未供土地2951亩,处置任务885亩,通过加大征迁力度、实施“以地招商”、调整规划用途、完善供地手续、据实核销等方式,已完成批而未供土地处置2005亩。根据全市攻坚行动工作安排,我县2024年批而未供土地面积1530亩,2024年度处置任务489亩,一季度消化批而未供土地52亩。

二是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力度。对已形成闲置的项目,分析产生原因,对能够继续投资建设的,在依法征收土地闲置费等处置后,限期开发建设;不再投资建设的,通过有偿收回等方式,消除闲置状态,实现清仓见底。对未按期开工但未达到闲置的项目,通过积极对接帮扶、有效解决问题等措施,督促开发建设,避免“边清边增”现象发生。2023年土地监管系统中有闲置土地4宗,面积220.81亩,2023年处置任务66亩,通过依法收回方式完成处置3宗218.8亩。根据全市攻坚行动工作安排,我县2024年度闲置土地9宗108亩,2024年处置任务38亩,一季度共处置闲置土地6宗102.51亩,无新增闲置地块。

三是强化工业低效土地处置。上报市政府工业低效土地2023-2025三年处置任务725.37亩,2023年处置任务218亩,通过梳理,结合实际,提出分类处置措施,采取依法收回、嫁接盘活、提质增效、司法处置等方式,完成工业低效用地处置541.42亩,完成3年处置任务数的74.64%,完成率居全市第3位。大力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编制完成《绩溪县城镇低效建设用地开发专项规划(2023-2025年)》并公布实施。根据全市攻坚行动工作安排,2024年度我县工业低效土地3宗184亩,2024年处置任务91亩,一季度完成低效工业用地处置2宗17.74亩。鼓励工业企业在现有用地上进行该扩建或拆旧建新,促进产业更新、提容增效,超出原批准宗计容建筑面积的部分不再收取土地出让价款,2022年以来我县批准增加容积率工业项目3个,增加建筑面积9299.45平方米,不再收取土地出让价款。

四是深化“标准地”改革。2021年12月,县政府印发《绩溪经济开发区标准地改革工作方案》,自“标准地”改革制度实施以来,对经开区新增工业用地,实行“标准地”供应。并严格执行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安徽省开发区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工作指引(2023年版)》,扩大“标准地”的用地类型和适用区域。2024年县经开区标准地供应3宗157.32亩。强化土地供应全程监管,严格产业项目准入和“双合同”监管。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工业项目用地投入产出监管合同示范文本(试行)》的通知(皖自然资用〔2023〕2号)印发后,我县对新供工业项目,一律实行“双合同”监管。

 

 

                       20246月28日

  

(联系人:舒志伟;联系方式:13385631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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