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我县在县委政府主导下,在各乡镇村陆续对撂荒耕地开展了有序复垦和耕地找回,取得了良好成效,确保了我县粮食安全。为巩固整治成果,保证我县农业生产稳定良性发展,防止耕地再次撂荒流失,特建议:
1、多措并举,切实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对种粮大户除及时兑现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和种粮大户补贴外,按复垦面积,适当给与奖励资金提高农民、新型经营主体种粮的积极性;整合相关涉农项目,增加水利投入经费,修复改进农田水利条件,加强以田型调整、作业道路为重点的高标准农田等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业技术部门通过举办培训班、发放技术明白纸等方式进行农业技术知识培训,加快新机具、新技术的推广力度,提高农民运用现代农业生产技术能力,多渠道提高农民科学种植技能,为愿种地、能种地的农民提供帮助和支持;加强病虫害发生和农业气象监测,加大农业机械的投入支持,实现无人机大面积病虫害统防统治,农、林、公安合作,合理计划灭杀野猪、野兔等,帮助农民减少鼠兽危害造成的损失,多渠道最大限度的人为控制减少农业自然灾害发生;积极推进农业种植保险,提高理赔额度。
2、发挥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带动,农业经营主体、科技示范户的示范带头作用。找回的耕地建议由村集体合作社或集中流转种植大户管理,防止再撂荒现象发生:村委会将复垦后无人种植的土地集中起来,建成“大农场”,走集约化生产路子,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提高农业规模化、机械化和标准化程度,让农民既能从土地上获得效益,也能在农闲时外出务工,确保收入稳增;充分发挥农业经营主体、示范户的作用,鼓励各种农业经营主体通过土地流转方式,完成撂荒地复耕复种,并制订具体有效的奖励激励措施。
3、对撂荒整治和找回的土地,进行科学整改复垦复种。加强种植农户、村集体和现代农业科技有效衔接,鼓励种植大户或农业经营单位联营种植管理,乡镇政府、村委、农水局种植业中心等职能部门适当介入,建立联营监管和技术支持,利用他们的大型机械进行耕种收割和病虫害统防统治,减少种植成本,提高种植效益。
4、加强政策宣传,杜绝耕地再次撂荒和流失。大力宣传并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中关于禁止耕地撂荒的相关规定。对长期无力耕种或因举家外出(迁)造成撂荒的农户,在充分尊重个人意愿和合理经济补偿基础上,鼓励自愿转让承包权,加强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强化耕地撂荒的约束监督。打击处罚违规占用耕地进行宅基地建设及利用农田种树、挖塘养鱼等利用农地进行非农业生产及其他破坏农业耕作层的行为,对已经发生的强制整改恢复种植;对违反规定,乱占耕地的,实行“零容忍”,坚决整治。未经批准改变耕地类型的,原则上整改恢复为耕地,对以前存在的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依法有序整治;对以前将耕地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的,根据实际情况,稳妥审慎处理,不搞简单化的“一刀切”,统一强行简单恢复为耕地。确实难以恢复的,统一组织落实耕地“进出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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