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界委员:
您们提出的《关于文明创建巩固提升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办收到提案后,立即明确专人办理提案工作,2023年5月5日通知县住建委、城管综合执法局、农水局、交管大队和华阳镇等涉创单位结合县政协委员提案内容报送年度工作开展情况和下一步工作打算,结合全年文明创建工作安排并汇总涉创部门意见形成了初步提案答复意见,经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审核后,现正式答复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3年2月10日我办印发了《关于印发<2023年绩溪县文明城市创建巩固提升拓展工作方案>的通知》(绩创指办〔2023〕1号文件),年初就部署了2023年文明城市创建巩固提升工作,同时持续推进全县“席地而坐”城市客厅示范点创建工作,常态开展了乡风文明先进村(社区)、文明校园和乡村学校少年宫督查考核工作,部署了“我们的节日——春节、元宵节、清明节”活动、全民读书月活动,评选了1-4月绩溪好人和第一季度志愿服务标兵,表彰了2022年绩溪县文明家庭、2022年绩溪县志愿服务标兵,春节期间县委、政府主要领导走访慰问了10位困难好人,县为2022年度宣城好人颁发了奖金和证书,表彰了2021-2022年度绩溪县文明单位、文明乡镇、文明村和十星文明户,先后7次召开调度会推进各项工作(1月17日召开2023年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座谈会、2月9日召开乡镇常态化文明创建工作会议、3月7日召开杆线整治工作调度会、3月23日上午召开全县席地而坐城市客厅示范点创建工作调度会、3月23日晚上召开全县文明创建工作座谈会、4月18日召开联点共建工作座谈会、5月19日召开公职人员、公务用车不文明交通行为约谈会)。2月3日、5月12日组织华阳镇和城管执法局、住建局、市监局、交管大队等涉创单位先后到黄山市屯溪区、到湖州市开展文明创建学习交流活动,常态组织“联点共建”、交通秩序综合整治等活动,县委、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到乡镇、城区开展文明创建督导工作。
二、基本情况
1.加强督导考核,确保创建抓实抓到位方面。我办定期开展城乡文明创建督查工作,目前已刊播《文明创建曝光台》6期、印发《督查通报》11期。特别是县委政府主要领导多次深入城乡开展文明创建督导工作(如:2月22日何峻书记带队先后到临溪沿线督查环境卫生整治工作。2月22日刘林发部长带队先后到来苏路、中王路、公园路督查联点共建工作。5月10日肖阳书记、刘林发部长和涉创部门主要领导先后到阳光家园小区、睿阳路、新城菜市场、体委宿舍、镇头林场宿舍等点位督导创建工作)。根据县委、政府主要领导现场交办和批示批办要求,县纪委监委、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文明办共同做好督促落实工作,同时将工作推进情况纳入2023年度乡镇、县直单位文明创建目标考核内容。
2.坚持源头整治,强力遏制市容乱象反弹。
第一,加强市容管理标准提升工作。自2023年2月份开始,县城管执法局每月选取城区2条街道实施街道管理标准提升,强化宣传,引导门店商户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集中开展非机动车乱停放、乱堆放、出店经营、飞线充电、乱扔垃圾等综合治理;对城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进行环境卫生整治,环境卫生问题排查整改75处,清理牛皮癣小广告80余处;强化城区垃圾清运频次,做到垃圾日产日清,每日对垃圾桶、果皮箱、垃圾中转站等设施进行清洗。第二,持续加强流动摊点秩序管理。扬之夜市开市,疏导餐饮经营户25户;加强西区公园、步行街、老汽车站、聚合园等摊点集中区经营秩序管理;设立望徽路茶叶(笋干)、双桥秧苗专业临时市场,解决群众日常所需。第三持续开展流浪犬、不文明养犬整治。今年1至5月份,开展文明养犬集中宣传9次,组织开展集中捕捉50次,收容流浪犬(未拴绳犬)191只,处罚不文明养犬行为14起,罚款700元。第四牵头开展废弃汽车专项整治。出台《绩溪县废弃汽车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全县摸排废弃汽车14辆,已处置8辆,预计5月底全部完成。第五进一步加强渣土运输秩序管理。围绕重点路域加强监管检查,落实扬尘防控措施,处罚违反散装货物运输相关规定15起,罚款4250元。
3.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居民参与创建积极性方面。
第一积极加强文明创建信息宣传报送工作。通过文明绩溪微信公众号、绩溪县文明网、《今日绩溪》等平台积极传播我县文明创建动态,提高市民对我县创建工作的知晓率、支持率、参与率、满意率,同时加强对县直单位、乡镇和学校的市文明网采用情况的月考核工作。第二设计活动载体提高市民创建工作的积极性。建立并扩大“啄木鸟”志愿者志愿服务队和“啄木鸟”志愿者微信群,鼓励市民参与曝光不文明现象,对有特殊贡献的志愿者进行奖励。第三表彰一批文明创建先进典型。对一些积极参与创建的市民进行深入挖掘,参与绩溪好人、县志愿服务标兵、县文明家庭、县文明职工、县文明经营户、县2022年高质量实施“四大行动”先进个人等评选活动,同时将表彰一批绩溪县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先进典型。第四每月设计创建主题吸引各行各业参与创建工作。如:社区发动辖区居民参与周三联点共建活动,市监局发动集贸市场经营户参加集贸市场周边整治,交管大队发动驾校学员参加文明交通劝导活动。
4.加强农村环境整治提升人居环境方面。
2月17日,县农水局召开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暨美丽乡村建设工作部署培训会。对2023年度农村改厕、美丽乡村建设以及“五清一改”村庄清洁行动等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并对美丽乡村建设和农村改厕业务知识进行了培训。申报完成2023年度4个省级中心村(待省厅审核后下发名单),8个省级美丽宜居村庄,其中龙川村、尚村被省推荐申报国家级美丽宜居村庄。印发了《2023年绩溪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要点》、《关于开展“贯彻落实二十大精神、干干净净迎春节”集中整治活动的通知》、《关于开展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春季攻坚行动的通知》,要求各乡镇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利用40天左右时间重点清理农村生活垃圾、河塘沟渠漂浮物、农业废弃物、建筑垃圾,全面开展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春季攻坚行动,实现垃圾清理、水体整洁,目前基本完成清理整治任务。
下一步,县农水局将组织人员对各乡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春季攻坚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检查,督促指导乡镇开展整治,乡镇要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立行立改,及时验收销号处理。县级按照每个乡镇不少于1个行政村(每个行政村不少于2个自然村)比例抽查复核,并建立复核档案。持续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夏秋冬战役。同时积极配合乡村振兴局每月开展争先创星农村人居环境检查。督促有关乡镇要高标准抓好2022年度5个省级中心村项目建设,确保在6月底前完成。同时,对接自然资源规划局做好2023年度4个省级中心村村庄规划编制及项目设计申报工作,确保规划合理、布局得当、特色明显。
5.加强文明交通秩序整治确保不反弹方面。
2023年县交管大队将从五个方面持续开展道路交通秩序治理工作。第一提高城区主要交通路口管控能力。根据样本路口视频抽查要求,进一步强化路口警力安排,明确路口人员责任、职责。同时,不定期对5个样本路口视频进行抽查,及时发现不符合测评要求或违章发生率较高等问题,并约谈路口负责人对标立即整改,确保样本路口交通秩序不反弹。第二实行“高峰站岗、平峰巡逻”勤务。安排民警在城区重点迎检路段,整治显性交通违法行为,减少显性交通违法行为发生率;加强静态交通秩序管控,严管车辆乱停乱放。今年以来,共计摄录违法停车1795起。确保机动车停车秩序不反弹。第三抓好“一盔一带”平安交通守护行动。严管电动车驾乘人员未按规定佩戴头盔,特别是中学生、邮政快递、外卖群体。根据上级抽测,我县头盔佩戴率城市道路约为90%以上,其他道路约85%,在全市各区县一直位于前列。第四联合多部门开展交通秩序综合整治活动。联合县城管执法局、市监局,在创建办带领下,持续开展整治工作,每周至少一次的集中治理工作,确保非机动车停放秩序不反弹。今年以来,共计开展联合整治拖车行动21场次,共计拖移乱停放非机动车263台次,同时,加大对外卖、快递等物流企业营运企业管理,对各物流企业加强宣传,要求企业内部加强管理,对交警现场查获的涉及物流人员交通违法行为,抄告企业内部,并督促企业建立内部处罚机制。对我县松果单车互联网租赁企业加强监督管理,及时督促企业对我县所有投放的小黄车逐辆配备安全头盔,按固定安装号牌等措施,对乱停放小黄车除及时通报企业外,加强针对性拖移,今年以来,共计拖移小黄车46台次。第五广泛开展文明交通安全宣传。充分利用各类宣传平台和渠道,广泛开展文明交通主题宣传提示和引导,营造浓厚创建氛围。今年以来已联合多所中小学校、幼儿园,开展多场次文明交通宣传活动,取得良好效果。
下一步,将不断夯实基础工作,提升城区交通品味。第一推进城市道路慢行交通系统建设。根据测评反馈,针对我县城区交通慢行系统不完善,车辆侵占步道现象较为突出等问题。积极对接住建部门,强力推进项目进展,前期已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城区步行道开展摸排,并已计划挂网招标,拟在近期组织施工建设。项目建设后,将大力提高我县行人及非机动车路权,无障碍交通基础设施将更加趋于完善。第二推进“智慧停车”系统建设。为缓解主城区停车位紧张、长时间占用等问题,提升机动车停车泊位周转率和使用率,参照周边县市成熟做法,交管大队积极对接住建、城投等部门,开展了我县“智慧停车”工程建设,前期已与第三方运营机构进行沟通论证,并计划相关实施方案,预计今年年中将在我县开展“智慧停车”一期工程建设并投入使用。
第三积极开展交警队伍形象提升工程。为进一步做好队伍规范化建设,树立绩溪交警良好形象,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针对去年创建期间暴露出的部分交警队员执勤不规范、交通管理能力不强、个人形象不佳等问题。自今年2月份以来,交管大队开展了队伍形象提升工作。通过开展队列基础训练、交警常用手势训练、体能训练、执法规范化训练、个人形象提升等重点训练内容,实现“队伍要有新面貌,管理要有新举措,工作要有新成效”的工作目标,打造一支“执行命令坚决、职能履行规范、警容风纪严整”的交警队伍。
6.加强小区创建多元化,补齐创建短板方面。
第一、县住建局主要从以下四个方面抓好物管小区管理水平提升工作。一是持续提升物管小区文明创建整体氛围。县住建局各物管小区包保责任人作为物管小区文明创建宣传主体责任人,联系物业公司,利用小区宣传橱窗、单元楼公示栏和网络平台等,带动业主对于《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理解,针对物业管理区域频发的机动车占用消防通道、飞线充电、违章搭建等违法行为进行法规宣传,提升业主文明创建,全民共创的责任意识。二是积极按照县委组织部“皖美红色物业”建设标准,制定《绩溪县“红色物业”建设重点任务的和责任清单》,成立绩溪县 “红色物业”建设工作联席会议,积极提升“物业覆盖率”、“业委会覆盖率”、“党的工作覆盖率”,规范物业公司的“红色物业”管理活动,积极探索创新党建引领物业服务新模式。三是加强物业公司文明创建工作职责,各物业公司明确职责,开展小区内卫生环境的日常巡查,牛皮癣、烟蒂、飞线等问题做到动态清零,积极引导各业主做好“门前三包”,保障小区环境绿化美化,卫生状况良好。同时加强小区公共设施、设备日常管养,维护文明创建成果。四是持续推进联合执法进小区,各物管小区包保责任人联合物业企业梳理小区各违法事项,按照《绩溪县联合执法进小区工作方案》(绩创指办[2022]7号)明确工作职责会同联动共建单位、各执法单位开展综合执法进小区活动,就物管小区当中存在的违章搭建、占用消防通道、飞线充电等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四是联合相关部门开展拖欠物业费清缴行动。督促各物业公司建立台账,摸清物业费欠缴名单和业主突出反映问题清单,一方面将公职人员物业费欠缴人员名单抄报县创建办等相关部门,督促各部门组织公职人员带头缴费,助力小区创建工作。另一方面通过法律途径开展物业费追缴工作。下一步从以下三个方面抓好提升工作。一是加强考核,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加大对物业公司日常考核力度,拟制定《绩溪县城区物管小区长效管理考核办法》,建立《物业服务信用档案》及《绩溪县物业服务企业年度信用评价标准》,推行物业服务履约保证金制度,严格执行奖惩措施和退出机制,推动形成优胜劣汰的市场环境,同时也为文明创建工作提供机制保障。二是鼓励和协助社区成立公益性物业公司,扩大住宅小区专业化物业服务覆盖率,加强老旧小区和零散住宅楼的托底管理和强制退出物业服务项目的过渡衔接管理。指导、协助社区召开住宅小区业主大会,成立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组织业主自行或聘请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物业管理,压实住宅小区文明创建工作职责,提升文明创建效率。三是持续强化物管小区基础设施建设,各物管小区包保责任人联系物业企业在巩固2022年文明创建成果的基础上,梳理物管小区“老问题”、“新症状”,坚持多渠道筹集资金,编制预算,根据物管小区基础设施现状制定具体方案,对标文明创建要求及业主需求,实施物管小区基础设施提升建设。四是加快指导成立业主委员会,对全县未成立业委会的小区尽快召开业主大会,成立业主委员会,指导、协助华阳镇(社区)严格审核业主委员会成员候选人资格,建立业主委员会成员候选人资格审核制度,鼓励和引导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或退休党员干部等参与业委会工作,力争业委会成员中党员比例不低于50%,实现党组织与业委会工作紧密衔接和有机融合。
第二,华阳镇主要从两个方面抓好老旧小区创建工作。一是继续坚持党建引领,科学规划。做实做细六级治理体系,将2118名楼栋长工作落到实处。同时结合联点共建工作,持续开展“周三志愿服务日”活动,组织镇、社区村干部以网格为单位,联合联点共建单位共同上路段、进小区开展文明创建活动,在每周三晚间走访入户开展各类主题宣传活动,推动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坚强、责任明确、团结协作、保障到位、督办有力”的联动机制。二是坚持宣传教育,多举措营造文明创建氛围 。在辖区加大宣传氛围、利用社区电子显示屏、宣传栏、张贴标语,同时利用电视、报刊媒体广泛宣传等形式,常态化向居民进行创建工作线上线下宣传,使居民自觉增强维护城市环境的意识,积极支持创建行动,自觉抵制各种违反市容市貌的不法行为。召开社区志愿者、热心公益事业的老党员参加创建会议,通过他们向邻居、亲朋好友宣传文明创建,从而带动身边的每一位同志、每一位市民主动投身到文明创建巩固提升中来。下一步,也从两个方面抓好常态提升工作。一是坚持党建先行,高质量服务创建工作。以“党建高质量”引领“创建高品质”。着力形成到基层一线解决问题的导向,运用“联点共建”模式,持续推进“周三志愿服务日”活动,激发党员干部参与创建的积极性,充分激发群团、社会组织的工作力、创造力和感染力,引领广大群众主动参与各项创建工作,形成人人“关心创建、支持创建、参与创建”的工作局面。二是坚持目标导向,高标准推进创建工作。根据对标达标标准要求,结合历次检查测评反馈问题,进一步压实网格化责任,在联点共建联系县领导和联系县直单位的指导下,进一步深化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健全志愿服务制度化体系。
感谢中共届委员一直以来对文明创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恳请今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与建议,我办今后将进一步指导协调督促相关部门做好各项工作。
联系人:吴建红
联系电话:13865379868
2023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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