穆慧园、章思琼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完善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建设的建议》《关于规范城区老旧小区电瓶车存放充电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切实有效整治小区内私拉飞线充电行为,确保小区业主生命安全,坚持“疏堵并行”,我局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实施电动车充电桩(棚)建设。2022年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期间,新城名苑、新城景苑、和谐华庭、灵澜山居南北区、和顺嘉苑一、二期、新城雅苑等小区已完成减绿硬化增设非机动车停车位128组,累计达1200余个充电点位。下一步,我局将对不能满足业主电动车充电需求的小区,要求物业服务企业配合充电桩安装公司,在小区内规划充电桩安装点位,拟定安装充电桩(棚)区域,并在小区内进行公示,征求业主意见同意后有序实施。我局要求各物业服务企业加强消防安全宣传,严格整治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违规停放,占用堵塞疏散通道、消防通道,落实飞线充电现象排查,发现一起,制止一起。同时我局将按照《绩溪县联合执法进小区工作方案》(绩创指办【2022】7号),积极联合县消防救援大队,开展执法进小区活动。
关于规范城区老旧小区电瓶车存放充电问题,我局按照老旧小区改造“十四五规划”部署,有序推进老旧小区改造的部位,并按照居民意见合理进行雨污水管网改造、增设电瓶车充电桩等基础设施提升。未纳入老旧小区改造的,我局将积极配合华阳镇人民政府统筹推进,切实保障小区居民切身利益。
最后,感谢你们对我县城市建设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联系人:吕美君
联系电话:0563-8160059
2023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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