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雪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残疾儿童康复工作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残疾儿童康复工作,持续健全我县残疾儿童康复服务制度体系,提升我县残疾儿童康复服务水平,推进新时代残疾人康复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精准需求导向,提升残疾儿童康复服务
以县委“六个年”建设为契机,结合实际印发《关于在全县开展0-14周岁残疾儿童基本情况摸底调查的通知》,对我县户籍的所有0-14周岁残疾儿童(含未持证)全面摸底统计。经摸底调查,截至2023年3月30日,我县有残疾儿童81名(其中持证71名,未持证10名),在机构康复训练29名(含未持证),在学校就读47名,无康复意愿28名,有康复意愿但迫于残疾程度较严重、康复效果不明显、经济压力、无人陪同训练等因素29名。县残联以“残疾预防日”、全县残联工作会议、入户走访探视为契机,大力宣传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提高知晓率,截至目前,为36名残疾儿童开展儿童康复救助服务。
二、加强监管力度,推进康复机构规范化建设
县残联通过前期多次调研考察,与宁国智协少儿康复教育中心协商,并经县政府同意,于2022年9月2日在我县成立“绩溪县智协康复融合中心”一家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民办非企业服务机构,主要为特殊儿童提供情绪行为干预、儿童构音训练、儿童发音矫正、儿童言语训练、儿童感统训练、儿童运动训练、儿童作业训练等课程。该机构目前位于绩溪县东山社区原办公楼训练,中心占地面积达200平方米,已有11名残疾儿童在训。但该机构在场地、设施、儿童康复人数上离定点康复建设还有差距,县残联主动与民政部门对接,充分利用绩溪县未成年人保护站场地设施,积极促成县民政局和智协康复中心合作,共同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和残疾儿童康复训练(双方目前已基本达成意向),进一步推进康复机构规范化建设,切实减少家庭外出求医奔波之苦,减轻家庭压力和负担。
三、加大补助力度,逐步提高残疾儿童康复补贴标准
2019年,绩溪县人民政府出台《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绩政〔2019〕30号),将0-14周岁听力、言语、智力、肢体残疾儿童的医疗手术、辅助器具、康复训练纳入救助范围,其中康复训练补贴标准从1.2万元提高到1.5万元;2022年绩溪县出台《困难残疾人康复实施方案》(绩残〔2022〕12号),进一步将康复训练补贴标准从1.5万元提高到1.55万元(其中:低视力儿童补助标准为500元/人/月,每人每年补助1个月;全盲儿童补助标准不少于1600元/人/年(限3年1次);听力、言语、智力、孤独症和肢体残疾儿童补助标准为1300元/人/月,生活补助标准为250元/人/月,每人每年补助10个月)。同时,从2023年起,我县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均提高至80元/月/人。我县残疾儿童康复工作在政策上不断升级,形成了比较系统的保障制度。
四、完善责任机制,形成残疾人康复工作合力
2023年初,绩溪县出台《落实宣城市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22-2025)工作清单》(绩政办秘〔2023〕3号),规划和清单的印发,细化分解残疾人康复、预防工作任务,明确县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组织开展中期及终期评估,并定期开展工作调度,对进度滞后、工作不力的乡镇、部门和单位,及时督促整改。同时,积极向县政府争取将我县户籍在训残疾儿童在原有基础上给予每人每年1000元补助,鼓励残疾儿童就近开展康复训练。积极协调民政、卫健等部门在东山社区成立首个“共享康复辅具服务站”,免费为残疾人提供康复辅具服务指导100余次,辅助租赁服务30余件次。主动联系社会爱心人士和企业4个,向社会争取捐赠助听器5台、轮椅、助行器、拐杖等辅助器具57件,形成了社会合力,共同做好残疾人儿童康复工作。
加强残疾儿童康复工作,保障残疾人的基本权利,任重道远,我们一定诚心接受汪雪军委员和社会各界提出的良好建议。下一步,县残联将向上积极争取残疾儿童康复名额,继续按照省市文件规定的补助标准,保障落实残疾儿童康复训练补助,进一步加强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管理,全面提升我县残疾儿童康复服务能力。
再次感谢您对绩溪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关心、支持和爱护。
联系人:胡广春
联系电话:0563-8162291
绩溪县残疾人联合会
2023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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