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兆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助企纾困工作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全县优化营商环境和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关心关注。我局迅速组织有关科室对提案进行了学习研究,现答复如下:
自疫情发生以来,我县部分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存在订单量下降、资金周转困难的问题,为解决企业问题,激发企业内生动力,我县出台了一系列助企业促发展政策,县财政局深入贯彻相关政策措施,推动各项政策落地见效,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减免企业房屋租金。2022年对承租国有企业经营性用房或产权为行政事业单位房产的中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免收2月、3月、4月房租,减半收取5月、6月房租;转租、分租的,免收房屋租金落实到最终承租人。鼓励非国有房屋租赁主体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合理分担疫情带来的损失。
二是发挥县担保公司作用,做大做强担保规模。对绩溪县中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承保的单户融资担保金额1000万元及以下的担保业务,按2022年上半年实际发生担保费用的50%予以减免,对政策性担保机构减收及免收的担保费用,县财政按1%年化担保费率水平对减收的担保费予以补足。
三是加强金融支持力度,鼓励各商业银行以更低的利率发放贷款,引导各银行、县担保公司加大对企业资金需求摸排,持续开展小型一对一的政银企对接,鼓励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继续运用再贷款、再贴现政策,实施好普惠小微企业贷款支持工具、普惠小微信用贷款支持计划接续转换工作,加大对企业的金融、贷款支持力度。
四是推深做实“五进促融资”活动,指导各银行机构通过平台发布金融产品,并加大政策宣传和融资需求摸排的工作力度,实现银企“点对点”对接,不断提高小微企业获贷率。截至目前,我县在宣城市中小微企业综合金融服务平台注册企业增至2373家,平台累计融资额达224.07亿元,“五进”专区累计走访企业291户、个体工商户1014户,其中一级活跃度经营主体走访覆盖率达到98.25%。
五是确定绩溪县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补偿标准,进一步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杠杆效应,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对普惠型小微企业发展加大支持力度,有效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根据市级标准,结合我县实际,确定我县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补偿标准:一是按该笔不良贷款(本金余额,下同)的6%(其中含50%省级补偿资金)进行补偿;二是属于普惠型小微企业在银行业金融机构获得的首笔贷款,或是以信用方式获得的贷款,县补偿标准定为12%(其中含50%省级补偿资金)。
下一步,县财政局将继续强化政策落实机制,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政策落实活动,精准匹配推送企业能够享受的专项政策。加强重点金融机构走访对接,引导各银行机构落实主体责任,主动下沉服务,简化办理流程,提高办理实效。及时发现和推广政策落实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加快信贷支持、减免租金等政策兑现,推动惠企政策“直达快享、应享尽享”,努力把政策红利转化为发展实效。
再次感谢您对我县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关心和支持,也请一如既往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特此回复。
联系人:方小冬
联系电话:0563-8159201
2023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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