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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17号提案的答复

时间:2023/9/1 15:22:31 来源: 作者:  浏览量: 688



 洪东来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积极推进我县民宿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绩溪地处皖南国际文化旅游示范区核心区、国家级徽州文化生态保护区,是杭黄世界级自然生态和文化旅游廊道重要节点城市,有着得天独厚的人文、地理等方面的优势。民宿作为旅游产业供给端的一种新兴业态,发展民宿产业,不仅是“大黄山”国际休闲度假旅游目的地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我县发展乡村旅游的新出路。为了推动民宿产业的有序发展,我县在落实促进民宿产业规范发展有以下几点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各乡镇、县直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绩溪县旅游民宿发展领导小组,负责旅游民宿发展过程中重大事项的决策及管理过程中涉及全局性、政策性问题的协调和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文旅局,办公室主任由县文旅局局长兼任。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住建局、县农水局、县文旅局、县卫健委、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各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共同推动旅游民宿健康发展。

 二是制定扶持政策。为深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全县旅游民宿高质量发展,推动乡村旅游产业提质增效,我县制定了《绩溪县农家乐规范提升工作实施意见》,出台了《绩溪县支持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十条》、《关于促进绩溪县旅游民宿发展的实施意见(暂行)》,既形成了民宿产业管理的政策体系,又统筹各级旅游发展等资金,支持旅游民宿发展。

 三是压实部门职责。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旅游民宿发展,建立健全旅游民宿发展协调工作机制,各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共同推动旅游民宿健康发展。文化和旅游部门负责开展旅游民宿等级评定,加强优质产品宣传,指导开展经营管理业务培训。公安部门负责旅游民宿的日常治安管理工作,对符合相关条件的,依法审核发放《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指导经营者安装、维护治安管理信息系统,配置必要的安全技术防范设施。消防救援部门负责依法对旅游民宿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指导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和消防安全培训工作。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依法依规对旅游民宿进行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以及房屋安全鉴定。农业农村部门负责指导探索盘活利用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发展旅游民宿。卫生健康部门负责《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审批发放,依法对旅游民宿公共卫生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工商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审批发放和旅游民宿经营主体商事备案,依法对旅游民宿经营和食品安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乡镇人民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本行政管辖区域内民宿的规划初审、指导服务、培训统计、日常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各乡镇可设相应机构,明确专人负责民宿建设和管理工作。

 我们相信,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各部门通力协作,贯彻省市决策部署,深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全县旅游民宿高质量发展,推动乡村旅游产业提质增效,加快建设全域旅游示范区。由衷感谢您对绩溪文旅事业的关注和支持!



 联系人:孟娜

 联系电话:8150309





 绩溪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3年 5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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