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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14号提案的答复

时间:2023/9/1 15:16:40 来源: 作者:  浏览量: 485



 葛荣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合理引导产业发展助力乡村振兴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县上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实施“两强一增”行动为支撑,以乡村振兴示范行动为抓手,充分落实“四个优先”要求,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实施,取得了明显成效,2020年和2021年度连续两年获全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正常推进区)优秀等次。但是在乡村振兴战略推进过程中,还存在农业产业化发展不足、农村人才缺乏,农村综合实力亟待壮大等短板弱项。今后我们继续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做好“三农”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推动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加快乡村产业转型升级,全面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着力优化乡村振兴人才生存、发展环境,大力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千方百计促进农民增收致富,奋力推动全县“三农”各项工作开创新局面、迈上新台阶、实现新突破。

 一、突出引育并重,推动乡村人才振兴

 一是大力实施“四乡工程”。与县委统战部通力合作,利用春节等节假日返乡高峰期,积极开展绩溪在外人才和乡贤摸底调查工作,引导有创业意向乡贤返乡创业。坚持本土培养和外部引进相结合,鼓励大学毕业生到乡、能人回乡、农民工返乡、企业家入乡,畅通各类要素资源向农村流通渠道,带动更多的信息、资本、技术、先进的管理理念进入乡村。利用各级新闻媒体对返乡创业、回报家乡、干事创业中的先进典型进行宣传报道,努力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浓厚氛围。

 二是实施人才培养工程。全县现有实际发挥能人效应的“百名能人”191人,农村实用人才库入库3475名。今年计划面向省内外高校招募11名高校毕业生到乡镇从事支农、支教、支医和乡村振兴工作。加强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新培育乡村产业带头人100名、培训高素质农民130人,继续实施乡村振兴巾帼行动、青年人才开发行动。

 三是积极优化创业环境。鼓励农村实用人才发展产业、创业创新,选拔优秀人才参加不同级别各类创业创新大赛,进一步提升乡土人才知名度。近年来,培育冯文敏、吴仁宇、程造伟等创业人士均参加不同层次的创业大赛,且获得不错的成绩。积极落实财政、税收等优惠政策,采取投资补助、贷款贴息、以奖代补等方式,对乡村创新创业人才在金融信贷、场地租赁、土地流转等方面给予政策扶持。

 二、聚焦“三产融合”,推动乡村产业振兴

 一是突出培育龙头企业。充分运用我县特色资源、生态优势,着力打造绩溪臭鳜鱼、火腿、绩溪黑猪等10个特色农业品牌,深入实施“十乡百碗、千店万厨”工程,组织申报国家级徽菜产业集群。以发展种养业为主线,着力培育一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支持经营主体积极参加农校对接、农产品展销会等产销对接活动,推动经营主体应用电子商务扩大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和休闲农业网络交易规模,不断增强农业企业竞争实力。

 二是出台多项扶持政策。制定《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十条》,出台《加快推进现代农业产业发展实施办法》,重点支持优质农产品基地建设及现代农业发展、农产品加工业转型升级、农业经营组织化提升、农产品品牌创建、一二三产融合示范。充分发挥上级财政农业发展资金支持引导作用,配套出台《绩溪县农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实施细则》,县财政安排农业产业化专项奖补扶持资金,重点支持徽菜食材、茶叶、山核桃、油茶、中药材、休闲农业旅游等特色农业主导产业发展、农产品品牌创建、农业经营组织化提升和优质农产品基地建设等方面,全力促进经营主体发展农业产业化。

 三是搭建对接融资平台。提升金融服务能力,扎实推进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农村土地收益保证贷款、农机具抵押贷款、蔬菜大棚抵押、“劝耕贷”“振兴贷”等试点工作。与邮政储蓄银行联合开展银企对接会,首推“乡村振兴贷”新型贷款产品,通过采取灵活多变的担保方式对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发放小额贷款,帮助小型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扩大投资、提升生产规模。

 三、深化农村改革,推动农民增收致富

 一是加大政策引领。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有关“三权分置”的实施意见,积极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推动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不断丰富和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的具体实现形式。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流转模式,规范管理优化服务,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同时加强监管力度,加强土地流转风险评估,规范管理工商资本以企业、组织或个人等形式租赁农地的行为,严禁工商资本借政府或基层组织的名义强迫农户流转土地。

 二是规范土地流转。出台《关于转发<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安徽省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要求各乡镇统一使用国家的示范合同,引导当事人参照合同示范文本订立合同,持续做好使用宣传和档案管理等相关工作。扎实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体系建设,依法设立仲裁委员会,建立覆盖所有乡(镇)的乡级纠纷调解委员会,各行政村成立调解小组,坚决把问题处理在基层。

 三是推动“小田变大田”。针对我县山区耕地块小而分散、不便于机械化作业的问题,在财政、自然资源等部门和各乡镇的多方协同下,结合各地的实践经验,持续应用多种推广模式,因地制宜推进“小田变大田”改革试点,不断加快耕地碎片化治理,推动农田“优质、集中、连片”,为实现农田增量、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打下坚实的基础。

 感谢您提出的宝贵建议和对农业农村水利事业的支持!

 联系人:汪韵秋 

 联系方式:8162843


 2023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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