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夏珊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发展数字经济,优化数字经济营商环境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完善配套设施建设
1.摸排闲置厂房解决临时仓储问题。县科技商务经信局积极对接经开区管委会,摸排园区内可使用的闲置厂房,满足电商企业、社区团购企业等的临时仓储需求,帮助安徽碧橙网络落实经开区众成精密、绩投机械产业园(原科美特电梯)等多处标准化厂房约2万平方米。
2.谋划建设县级智慧快递集散中心。6月份,县科技商务经信局一行赴旌德县汇五仓储物流产业园考察学习,与产业园运营单位负责人就产业园建设规模、运营模式和综合效益进行了深入探讨交流。通过学习兄弟县市先进经验,积极向县委、县政府领导建言献策,建议通过盘活利用闲置厂房或供地新建40亩以上县级快递集散中心项目,配套建设县级冷链仓储中心(服务预制菜和生鲜农产品电商)、跨境电商保税仓,为我县快递企业、中小件快运企业、社区团购企业等提供稳定的经营场地,推动快递业高质量发展。
二、应对职业打假
1.开展业务指导。县市监局开展上门服务,针对职业打假问题对有关企业进行业务指导,提高企业辨别能力,提升风险意识,防范职业打假。建立专门的微信工作群,对电商企业标签设计等进行预审,尽量让职业打假“无机可乘”。
2.谨慎处理有关投诉。由县科技商务经信局协调县市监局,提升风险防范意识,妥善处置职业打假类投诉,及时判断破坏营商环境的行为,避免采用“一刀切”的处理方式。县市监局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合理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依法用好警告手段,对电商企业谨慎处罚。
3.审慎对待有关诉讼。经县法院摸排,自2021年以来我县没有明确定性为职业打假人的诉讼案件,但因商品质量问题主张要求商家赔偿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目前摸排出 15起,其中12起以原告撤诉结案,1起裁定移送其他法院管辖,2起以判决结案,其中以判决结案的2件案件原告均为同一人,在该2起案件中原告均主张案涉食品为不安全食品,要求被告退款退货并承担十倍的惩罚性赔偿,县法院经审理查明后认为,原告未能提供充足的证据证明案涉食品存在食品安全问题,故均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法院在审理相关案件时审慎对待职业打假类案件,谨慎区分职业打假人和普通消费者,积极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助力优化数字经济营商环境。
三、下一步工作
拟于近期召开应对职业打假和快递物流问题专题会商会,组织县法院、县科技商务经信局、县市监局、县经开区管委会、电商企业代表等,形成常态化政企沟通协调处理机制,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助力电商产业及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今后继续关心关注我县电商产业和数字经济产业高质量发展,为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积极建言献策。
联系人:洪长榴
联系电话:8156301
2023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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