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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9号提案的答复

时间:2023/9/1 11:46:01 来源: 作者:  浏览量: 394



 黄绪民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合理调控天然气价格、优化我县营商环境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县城区天然气规划建设运营情况

 2015年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住建部、交通部、水利部、中国人民银行等六部委印发《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城镇燃气属于能源范畴,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将采用市场竞争招标方式授予投资方的燃气特许经营权,项目投资主体才能进行管道燃气项目建设。

 2007年7月2日,绩溪县政府与上海云峰(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绩溪县城市天然气管网建设项目特许经营合同》,双方约定由上海云峰(集团)有限公司投资1500万元组建“绩溪县中油恒燃天然气有限公司”,2007年8月,由上海中油恒燃石油燃气有限公司和安徽云峰燃气销售有限公司按80%和20%分别出资注册成立。2009年,经县政府同意,由该公司委托上海同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了《2008—2020年绩溪县城市燃气专项规划》,并依据规划开始在城区建设天然气管道及设施。2011年3月3日,原县住建委请示县政府同意,以建办〔2011〕42号文件授予绩溪县中油恒燃石油燃气有限公司特许经营权批复,经营期限25年(2007-2032年);2012年12月1日,绩溪县中油恒燃石油燃气有限公司向县住建局申请办理了燃气经营许可证。2020年,县政府重新编制了绩溪县城市燃气专项规划。目前,我县城区天然气管道建设及经营均由绩溪县中油恒燃石油天然气有限公司承担。

 二、我县天然气供应价格情况

 2021年以来,上游天然气价格大幅上涨造成全县天然气购销价格严重倒挂。为降低用气企业生产成本,2022年10月27日,经十八届人民政府第20次县长办公会研究同意,核定绩溪县非采暖季非居民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为4.17元/m3,与周边县市区基本持平。

 目前,绩溪县中油恒燃石油燃气有限公司无管道合同气指标,气源为管道合同外气(增量气)与自行市场采购LNG两个渠道。2022-2023年采暖季平均气源采购成本约为4.85元/m3,实际供气成本为5.54元/m3(含城镇管道配气成本0.69元/m3)。

 三、周边县市天然气价格情况

 (一)宣城市区采暖季非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由原来4.16元/m3调整至4.89元/m3,上涨0.73元/m3。经宣城市人民政府疏导市区非居民天然气价格专题会研究同意,受益财政按实际销售的非居民用气量给予0.19元/m3财政补贴,实际核定销售价格为4.70元/m3。

 (二)宁国市参照宣城市区调价方案,核定销售价格由原来4.31元/m3调整至4.85元/m3,同时,宁国市财政按实际销售的非居民用气量给予0.19元/m3财政补贴。

 (三)郎溪县参照宣城市区调价方案,核定2022-2023年采暖季非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由4.16元/m3调整为4.89元/m3。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县发改委正在牵头拟定我县2022-2023年采暖季非居民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方案,并积极争取我县用气企业的财政支持政策,待报县政府批准后,预计核定的非居用气价格将与周边县市区持平。

 感谢您对全县经济发展和价格工作的大力支持。

 联系人:王莹

 联系电话:0563-8153885

 绩溪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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