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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卫东委员建议:推动“智慧停车”系统建设

时间:2023/4/21 9:59:24 来源: 作者:  浏览量: 447



在本届政协会议上,委员代表就我县推广“智慧停车”系统,做了建议发言,发言对我县建设“智慧停车”系统必要性做了深入调研,并建议县级层面出台指导性意见,整体推动智慧停车系统建设。为此,提出些个人想法,为政府层面可能出台的指导性意见提供参考:

第一、深入调研,提出契合当地的停车建设运营模式、标准

进一步摸清家底,梳理现有配建、公建、路边泊位停车资源,结合汽车保有量,中心城区停车矛盾的突出区域特点,对停车资源普查,获取规划、建设、管理、投资评估的第一手数据,从而提出契合当地的停车建设运营模式、标准,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第二、明确县域级智慧停车平台的定位以及与地市级平台的联系

县域级智慧停车平台作为地市级平台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按照市级平台的数据协议及要求共享县域停车数据,减少县域级平台在大数据分析展示板块的开发投入,避免越俎代庖,增加不必要的投资。

第三、重视县域级智慧停车建设运营方案的经济性。

结合我国县域停车普遍存在不收费或收费标准低的客观现状,为保障项目建设运营的可持续性,在技术方案比选中建议优先考虑“轻量化”、“少人化”智慧停车解决方案。

第四、统筹考虑与智慧城市建设的协同关系。

充分复用基础设施资源,避免重复建设,例如在停车诱导屏的建设方面可以复用智慧城市的诱导屏,停车高杆视频可考虑与老城区的市政道路、违停监控改造相结合进行管线、杆件复用,此外停车运营管理中心场地也可与智慧城市统筹建设。

智慧停车项目应该与智慧城市建设协调融合。县域智慧停车建设与县域其他智慧城市建设项目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停车信息大数据应当与智慧交通智慧社区、智慧安防、智慧医疗等项目融合在一起,实现一网通查,一网通行,一网通办。市民用一个APP一个移动端就能享受到居住、医疗、就业、养老、出行等综合性便捷服务

第五、优化合作模式,节省财政投入。

采用BOT模式,以本地平台公司引入社会资本共同经营。不宜过多、过大投入,县级市最好能在中心区域小范围测试,分段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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