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儿童康复工作是我省近年来一直实施的民生工程之一,同时纳入各级政府目标责任制考核。目前宣城市市儿童康复机构共有17家,但我县为空白,我县的残疾儿童康复是家长带着残疾儿童到合肥、宣城、宁国等地进行康复。残疾儿童康复周期长,一般每年要康复10个月,要几年时间才见效。外出康复要付房租、交通、餐饮等费用,家庭经济负担较重,有些家庭因此而不得不放弃。
残疾儿童是社会的弱势群体,一个残疾儿童是一个家庭永远的痛,同时也是社会要格外关心和帮助的对象,残疾儿童康复工作急需加强。为此建议如下:
一是对全县需要康复的残疾儿童进行一次专项调查,把没有办理残疾证的、办理了残疾证正在进行康复或放弃康复的要全部调查清楚,建立档案、登记在册,应助尽助。
二是引进、扶持一家按市场化运作的残疾儿童康复机构,承担我县及吸引县域周边残疾儿童在听力、视力、言语、智力、肌体、孤独自闭症等方面的康复工作。
三是出台一些具体支持措施。在儿童康复机构建设上,可以与我县儿童福利院、养老机构建设统筹一并考虑,鼓励就近康复,对在我县儿童康复机构康复的,每年适当给予资金补助。
四是压实责任,建立责任传导机制,将残疾儿童康复工作列入对乡镇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利用助残日、残疾人日等重点节日向社会争取爱心捐赠资金,形成社会合力,共同做好残疾儿童康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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