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小燕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做好登源河禁渔管理的建议”已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县登源河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问题的关注,现答复如下:
2021年1月1日0时开始,我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十年禁渔”指示批示精神,全面实施登源河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禁捕工作,为此,我县成立了以县委书记、县长为双组长,相关单位和相关乡镇负责人为成员的绩溪县登源河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禁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全面负责登源河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禁捕工作。
2021年以来,我县持续加强渔政执法队伍建设、推进渔政执法能力建设、加大禁捕工作检查巡查力度,常态化开展打击整治登源河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非法捕捞违法行为。
一是充分发挥电视、报纸、滚动屏幕、宣传栏等作用,利用悬挂禁捕宣传横幅、安装禁止垂钓公示牌、开展禁渔宣传、制作禁渔节目、召开禁捕工作专题新闻发布会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和禁捕政策的宣传、公布举报电话,形成全民知法守法的良好氛围。2021年,全县印发各类宣传材料4000余份,开展媒体宣传30余次,悬挂禁捕宣传横幅100余条,安装禁止垂钓公示牌40块。
二是建立登源河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重点水域包保责任机制,印发了包保方案。建立县乡村三级包保责任,明确目标和任务,实行网格化管理。同时,组建渔政协助巡护队伍,健全巡查守护制度,开展日常巡护工作,群管群护全覆盖登源河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水域。2021年,全县查处非法捕捞案件14起,劝离违规垂钓人员800余人,暂扣垂钓工具800余支。
三是建立司法衔接机制和联合执法机制等制度,通过信息共建、共享、共治加强各部门在案件侦办过程中的协调配合,加大非法捕捞行为打击力度,重点打击“电毒炸”“绝户网”等非法捕捞行为。严格索证索票制度,依法查处收购、加工、销售非法捕捞渔获物行为,营造“水上不捕、市场不卖、餐馆不做、群众不吃”的良好氛围。2021年,移交公安追究刑事责任案件3起,2021年12月进行开庭审理,对当事人判处拘役4个月、缓刑6个月、没收电鱼工具1套、赔偿苗种增殖放流费用3772元的刑事处罚。
四是建立渔政信息中心。在登源河保护区内安装4套视频监控设备,购买渔政执法无人机1架,通过“人防+技防”相结合,强化日常执法监管,消除非法捕捞隐患。
通过一年多来的努力,我县电鱼、网鱼等非法捕捞行为得到有效控制,非法捕捞和违规垂钓行为明显下降,水域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水生生物得到有效保护,禁捕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下一步,我县将持续加大禁捕工作力度,落实网格化包保责任机制,进一步做好相关禁渔工作:
一是加强普法宣传。加大对《长江保护法》、《渔业法》、《野生动物保护法》、《依法惩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等违法犯罪的意见》、《长江水生生物保护管理规定》、《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用渔具名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同时,将执法办案与普法宣传有机结合,创新宣传方式,丰富宣传内容,扩大宣传覆盖面,注重以案释法,强化警示教育,让广大百姓知晓非法捕捞的危害和严重后果。
二是加强部门协作。树立长江“十年禁渔”工作的大局观、全局观,打破部门界限、地域界限,在打击非法捕捞、稳定禁渔管理秩序上通力合作。加强公安、农水、市监等部门协作,完善联合执法、联合办案等机制,提升监管合力,强化渔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达到“查办一起、震慑一片”的效果。
三是加大巡查力度。严格落实网格化包保责任机制,发挥渔政协护队伍作用,依托渔政信息化指挥中心,通过“人防+技防”相结合、“水上+陆上”相呼应、“上下游、左右岸”相协调,织密织牢“水上打、陆上管、市场查”的执法监管网络,加大巡查检查力度,严厉查处各类非法捕捞和收购、加工、销售非法捕捞渔获物行为,切实加强登源河水产种质资源及其生存环境保护。
感谢您们提出的宝贵建议和对农业农村水利事业的支持!
联系人:陈奎
联系电话:05638158012
绩溪县农业农村水利局
2022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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