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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51号提案的答复

时间:2022/9/7 11:09:29 来源: 作者:  浏览量: 747



高芙利委员:

您在县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关爱我县独居老人工作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绩溪县针对农村地区居家养老服务“缺服务人员、缺服务组织、缺服务内容”的问题,不断完善农村留守(高龄、空巢)老年人联系走访网络、老年人居家养老自助互助服务网络、不能自理老年人集中照护网络“三个网络”,稳妥推进低收入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补贴实现方式由打卡发放变更为提供服务,逐步解决好居家养老等基层和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一、关于“调查摸底,建档立卡”方面。近来年,我县以促进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生活为落脚点,不断建立并完善老年人关爱服务三项制度。一是完善老年人联系登记制度。2019年起,全面开展了留守独居老年人基础信息核查、联系人登记等工作。各乡镇依托村(居)委会、养老服务中心、基层老年协会等力量,充分利用全省老龄信息库、公安户籍信息系统、老年人健康管理系统等,进行老年人基础信息比对,对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基础信息进行核查,对留守独居老年人进行信息标注,并补充进行联络人登记,2019年6月已全面完成登记并建立信息共享和动态管理的留守独居老年人信息台账,包括老年人生活状况、家庭赡养责任落实情况等。目前已登记留守独居老年人212名,全部录入系统,并实行动态管理。二是完善老年人家庭赡养协议签订制度。各乡镇依托村(居)委会、养老服务中心、基层老年协会等力量,落实家庭赡养协议签订。在充分尊重老年人意愿,被赡养人与赡养人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农村老年人家庭赡养协议》。子女因外出务工等原因不能履行赡养义务的,委托亲属等其他有能力的人代为照顾并妥善安排老人生活,与受委托照护人签订“委托照护协议”,填写《农村留守老年人委托照护责任确认书》,同时向村居民委员会及时、如实报告去向、联系方式等信息。三是完善特殊老年群体探视走访制度。建立农村留守老人定期探访制度,组织乡镇计生、民政专干、村医等力量,整合家庭医生上门履约服务、留守儿童入户走访等工作项目和服务资源,对农村高龄、留守、失能失智、计划生育困难家庭等特殊老年人群体进行定期(每季度)探视走访,并填写《农村留守老年人信息卡》。

二、关于“落实关爱行动”方面。一是城乡养老服务中心建设的不断完善,城乡养老服务的总体服务水平得到不断提升,更好地为城乡居家老年人特别是留守、空巢、独居和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提供多层次、多样化的养老服务,满足老年人的迫切需要,满足城乡老人文体娱乐、精神慰藉等需求。目前,建设了6个社区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城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率达100%;全县农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达到65家,农村养老服务设施配备覆盖率达85%。二是开展困难老人居家养老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每月提供4次居家养老基础实体服务,目前为1267名困难老人提供助洁、助餐等菜单式服务。委托承接的服务组织,初步结合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工作,对全县低收入老年人的基本情况进行全面摸排,详细了解探视走访对象享受帮扶救助政策情况、家人亲友陪伴居住情况、自理能力和身体健康情况、关爱服务需求情况等。根据掌握的情况,进一步确定服务名单和服务内容及需要重点关爱的对象等,使服务对象接受服务的意愿明显提高。三是开展困难老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工作,有效满足老年人家庭的居家养老需求,目前已完成改造26户,今年还将在主城区完成40户的改造任务。四是开展老年助餐服务工作。主城区将完成7个老年食堂和助餐点建设,10个农村老年食堂和助餐点建设,提升全县10个敬老院供餐能力,面向周边老年人提供助餐服务,着力打造社区“10分钟”老年人就餐服务网络,来满足老年人的用餐需求。

三、关于“优化奖励制度”方面。加大就业扶持力度,通过设定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提高养老服务人员的工资待遇,吸引更多的专业化、年轻化人才进入养老服务行业,提升养老行业的整体素质。探索研究对于持证社工师的一次性补贴和岗位补贴。

感谢您对独居老人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继续努力工作,推进我县养老服务业又好又快发展。

联系人:绩溪县民政局福利股刘吉  

联系电话:8164609   


2022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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