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界委员: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健全完善绩溪县青年住房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局联合人社部门积极了解青年人才的住房需求,竭力解决青年的住房问题。
一、落实人才住房保障制度,保障各类人才住房需求
根据《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实施“绩溪聚才行动”的若干意见》、《绩溪县企事业单位紧缺人才引进和管理办法(试行)》、《关于进一步加快人才集聚推动重点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措施(试行)》等人才政策文件,为符合公租房申请条件的人才提供公租房,及时安排入住。不愿入住公租房的,可享受租房补贴。在绩溪县购房的,按照相关条件发放购房补贴。根据《关于印发<绩溪县城区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绩住保组[2015]3号),安排新招录聘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安排住房,为其创造一个安心工作的环境。
二、准确认定高层次、紧缺人才申请范围
配合人社部门对公开引进的高层次、紧缺人才范围做出认定,准确确定申请人的申请资格。
三、及时沟通,提前申请
公租房申请需要一定的程序和流程,我局将配合人社部门在考察环节积极与用人单位沟通,引导帮助高层次、紧缺人才简化申请程序,正式报到上班前实现入住。对“双招双引”人才要做到,人才引得进,留得住。
四、加强租住管理,及时掌握动态
及时了解高层次、紧缺人才的租住情况,实行动态管理,禁止公租房转借、转租行为,及时解决租住过程出现的问题,对因家庭原因人口变化以及家属来绩需要更换住房的,及时帮助申请更换。
最后感谢贵单位政协委员对我县城市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吕美君
联系电话:0563-8160059
2022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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