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恺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重点支持经济薄弱村发展集体经济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县深入开展“一抓六动三提升”专项行动,大力实施乡村振兴“五百工程”,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工作平稳推进。但受地理位置偏僻、资源禀赋不足、产业结构单一等条件限制,我县仍有一些村集体经营性收入处于较低水平。
一、近年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升执行效力。我县于2019年成立了由县委常委、组织部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的县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同时抽调县委组织部、县农水局、县财政局业务骨干成立工作专班,统一调度,有力推进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
(二)强化政策举措,激发内生动力。出台了《绩溪县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专项规划(2019-2022年)》《绩溪县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担保贷款管理办法(试行)》《绩溪县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绩效奖励实施细则》等文件,并逐年制定年度行动方案。建立县党政领导联系包保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重点村制度。2019年以来各级财政不断加大扶持力度,实施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56个,累计投入扶持资金2630万元。全县2016年-2020年共形成5000余万元扶贫经营性资产,2021年原26个脱贫村集体共获得317万元收益,村均收益12.2万元。
(三)注重分类施策,增添发展活力。一是整合闲散资源,增加集体收入。二是发展乡村旅游,推动融合发展。三是依托经营主体,夯实产业基础。四是坚持资源共享,实现抱团发展。
2021年全县75个村集体经营性总收入2660.4万元,其中100万元以上的村3个,50-100万元的村15个,30-50万元的村22个,10-30万元的村35个;村均经营性收入35.47万元,较上一年增长43.6%;经济强村占比24%,同比增长80%。
二、推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下一步工作举措
(一)明确目标任务。明确了2022年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目标:到2022年底,力争村集体经济收入100万元以上的村占比达到10%;经营性收入50万元以上的村达30%,且必须分红;全县所有村经营收益达20万元以上;全县所有村集体经济经营性总收入达3000万元以上。
(二)推广“抱团发展”。实施13个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大力推广抱团发展模式,鼓励跨乡镇、村抱团发展,跨乡镇、村联建整合优化资源配置,提升村集体的造血能力,促进集体经济不断发展壮大。
(三)开展股份分红。指导乡镇按照《绩溪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指导意见》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管理,落实集体收益分配权。督促乡镇指导所辖村积极开展股份分红,落实集体经济强村必须分红,不断提高农民财产收益。
(四)大力发展服务经济。探索实施农村公益性项目简易审批程序。支持集体经济组织参与实施村庄道路、农村供水安全、高标准农田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农村生产生活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支持集体经济组织承接设施设备养护、清洁绿化等物业服务。鼓励和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开展农业生产“大托管”服务。
感谢您们提出的宝贵建议和对农业农村水利事业的支持!
联系人:张鑫
联系电话:8173155
2022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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