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几千年来形成了独特殡葬文化。新中国成立后,党和国家领导人带头倡导火葬,目前全国各大城市都已经实行了火葬,就安徽省内来说,只有绩溪县、旌德县等山区小县实行土葬。我县作为全省为数不多的土葬区,近年来,随着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我县农村墓地的建设标准大幅提高,用花岗岩板面铺设整个坟明堂、坟面讲究的坟墓已很常见,且占地面积成倍增长,占用山坡地等修建豪华坟墓,许多旅外人员也不断回乡安葬。虽然我县在推进殡葬改革方面也做了一些工作,农村开始建设公益性公墓,集中安葬,避免乱建坟墓。城区现有福寿园、松塘陵园、来苏陵园三处公墓,基本能满足城区居民去世安葬的需要。但传统土葬对于土地资源等浪费较大,传统的安葬方式费用较高,普遍都要几万元以上,因此,改革土葬陋习,移风易俗,推行节地环保、生态文明的安葬方式已是大势所趋。
2021年11月,中办、国办联合出台了《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其中指出:党员干部要带头火葬和生态安葬,保护生态环境;无论是在火葬区还是在土葬改革区。党员、干部都应当带头实行生态安葬,采取骨灰存放、树葬、花葬、草坪葬等节地葬法,积极参与骨灰撒散、海葬或者深埋、不留坟头;鼓励党员、干部去世后捐献器官或遗体;少数民族党员、干部去世后尊重其民族习俗,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安葬。建议如下:
(一)制定全县统一规划,有序推进殡葬改革。全县出台农村陵园建设规划与标准,严格控制农村地区私人建设坟墓占地的规模。各行政村按照全县统一的乡村陵园建设标准规划集中墓葬区,建设好公益性陵园。在农村地区,严格控制零星建坟的规模,用三至五年时间通过迁移原有坟墓的形式全部进入集中墓葬区。
(二)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带头,分步推行殡葬改革。首先从政府机关和国企单位等党员领导干部、公务员、教师和医生等公职人员入手,开展在职公职人员倡议承诺签字活动,用奖励、与抚恤发放挂钩等多种办法,引导鼓励推行火葬。第二步延伸到村干部和农村党员,再逐步全面推开,用五年左右时间全部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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