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溪中学是我县唯一的省级示范普通高中,是呈现绩溪教育最终成果的窗口,是每一个梦想高考成功家庭的希望所在。多年来,绩溪中学在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师生齐心协力,取得了不错的教学成果。县委、县政府每年在绩溪中学完成高考指标的前提下,都会与周边县市一样,给予绩溪中学颁发高考专项奖金,这既是对绩溪中学教育教学工作的肯定,也让辛勤付出的老师们备受激励与鼓舞。
2020年7月,教育部发文严禁以“高考成绩”为标准奖励教师这种只重结果不顾过程的做法,从而绩溪县政府也相应取消了绩溪中学高考奖金发放这一专项财政支出,绩溪中学教师与全县中小学教师一样按工资构成获取收益。与此同时,宣城市周边县市省级示范普通高中参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普通高中学生发展指导的实施意见”,以“教书育人奖”的方式先后给2020届、2021届老师们颁发了奖励资金,省级示范高中唯独绩溪中学没有落实相应的奖励。各县市政府此举显然是充分考虑到普通高中教师相比其他各级学校承担了更多的责任,付出了更多的努力,在连续两年没有获得专项奖励的背景下,绩溪中学教师依旧兢兢业业对待教育教学,但环顾周边县市的应对措施内心显然不免落寞。
面对高考千军万马过独木桥的教育生态,一个学生就是一个家庭,一个家庭就是一方社会,学生、家长、社会显然对绩溪中学寄予厚望,绩溪中学领导班子和教育主管部门也希望县委政府能参照周边县市,给予绩溪中学教师以政策倾斜和资金支持,助力绩溪中学教育教学激励机制的设立,以便继续让每位教师感受到县委、县政府一如既往的关爱和肯定,享有与周边县市省级示范普通高中同等的奖励和待遇。
为此,建议如下:
1.县委、县政府参照绩溪中学往年高考奖励金额每年设“教书育人成果奖励专项资金”,由教育主管部门审核监管奖金专款专用,奖金发放注重对一线教师的倾斜,让教师们在政府的关怀鼓励下,以更大的热情投身教育事业。
2.绩溪中学尽快科学制定“教书育人奖”的评价和奖励方案,结合教学工作量、成绩评定、学生反馈、教学过程、教研成果等多维度客观评价每位教师,遵循多劳多得原则,让县委政府的关爱和奖励落到实处,真正起到激励教育教学的作用,将“重结果”的奖励方式转化为“重过程”的奖励机制,推动绩溪中学更好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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