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我县常住人口中60岁以上人口占比为30.05%,65岁以上人口占比为22.24%。按照国际传统标准,60岁以上人口占比为10%的社会,即为老年化社会,新标准虽提高年龄为65岁,但占比达7%,也即为老年化社会。我县无论从传统标准还是从新标准来看,已经进入老年化社会,且为较严重的老年化城市之一。近年来,我县时有发生独居老人在家中离世,无人知晓,最后通过民警来处理此类事情;此外各类营销诈骗老人事件,也常在独居老人身上发生;在不久的将来,作为独生子女一代的父母,面临的各类养老问题将更加突出。多年来,我县有关部门一直在开展“三关爱”活动,县民政部门于2020年发布的《绩溪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相关工作情况通报》中也做了详细的报告和工作部署。然而,从当下及长远的社会关爱成效来看,关爱老年人的工作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尤其是。做好关爱我县独居老人的工作,让独居老人获得精神上的陪伴,生活上的帮助,更是需要有关部门的重视.为此,特提出如下几点建议:
一、调查摸底,建档立卡,按需做方案。独居老人的情况不一,需求不一。比如,农村独居老人在生活方面更需要帮助,县城独居老人更需要精神陪伴;又如,61-70岁的老人参与社会活动的愿望还很强烈,身体健朗,热心公益;再如,有的独居老人为退休职工,有的为农民。相关部门要在做好摸底工作的基础上,为做好关爱独居老人工作提供优质方案。
二、网格化管理,落实关爱行动。民政部门应作为牵头部门,拟定相关工作方案,将具体工作落实到社区、乡镇、村,各具体落实单位实行干部网格化管理制,县直各部门参与配合,对独居老人勤走动,多帮助,积极帮助解决独居老人生活中的问题,将关爱行动落实到位。
三、建章立制,优化奖励制度。在我县做好“十四五”养老规划的基础上,民政部门应制定好关爱独居老人的办法,执行单位应提供有效的措施,鼓励培养一批优秀的从业者,鼓励发展一批优秀的志愿者。对优秀从业者和志愿者,不仅要给予精神方面的奖励,还要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以奖励的方式引导社会公众关爱独居老人。
“尊老、敬老、爱老”是我们的优秀传统,在老年化形式严峻的我县,切实做好关爱每位老人,让老年人有个幸福的晚年,让独居老人能够体面地走完一生,是我们当下迫切要解决的问题。尽快完善我县养老服务体系工作,重点关注独居老人,努力打造好具有安徽特色的“健康养老示范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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