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 我县紧密围绕“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全面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大力推进责位型、服务型、效能型政府建设,积极规范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法治政府建设步伐明显加快,政府部门的法治意识明显增强,行政权力运行更加规范透明,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显著提高,人民群众对法治政府建设的信心不断增强,促使行政执法逐步走向法治化、规范化、程序化。2021年3月,我县被中共安徽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授予“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但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还存在一定的差距,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还任重道远,政府及部门的依法行政还存在美中不足之处,主要体现:一、个别行政执法人员法治意识不够强;二、一些行政单位、部门决策不够民主科学;三、行政执法行为不够规范;四、制定文件不够规范;五、对行政执法的监督力度不够大。
建议:
(一)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意识。一是重视行政机关人员依法行政意识与能力的培养教育;二是建立法律知识培训长效机制。
(二)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一是坚持重大行政决策集体决定制度;二是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三是建立行政决策跟踪评估制度;四是建立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
(三)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一是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二是加强对执法案件的管理;三是大力推行“阳光”政务。
(四)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管理。一是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
(五)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一是畅通举报投诉渠道;二是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三是强化行政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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