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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协共青团界建议:健全完善绩溪县青年住房保障制度

时间:2022/4/8 9:45:34 来源: 作者:  浏览量: 575



2018年以来,绩溪县机关企事业单位青年群体进一步壮大,年龄结构、文化水平、专业技能等不断优化,青年占比持续提升。此次问卷调查共发放电子调查问卷1000份,收回1000份,其中男性448人,女性552人;绩溪籍520人,非绩溪籍480人;5年以上工作年限374人,4—5年(含5年)工作年限242人,3年以下(含3年)工作年限384人。

一是居住现状与理想条件存在差距。青年群体中认为居住现状与居住理想存在较大差距的占比高达75.6%,对原因的调查发现,房屋不是自有产权、住房面积小、周边配套设施不足是主要因素,比较发现青年的住房自有率是偏低的。

二青年住房类型具有明显特征。根据调查,70%以上的购房青年为已婚青年,说明年龄较大的已婚青年更倾向于购买住房,此部分购房需求即为刚性需求。租房群体中已婚比例和本地户籍比例均不足30%,说明外地未婚青年以租赁住房为主。与父母同住的青年群体达7成以上,半数年龄在25岁以下,且75%未婚,因此本地年龄较小的未婚青年与父母同住是其住房主要方式。

三是青年群体承受较重的住房经济负担。受调查青年收入来源基本全部来自工资性收入,月收入普遍在4000元以下,而现状收入不高。在贷款购房的青年中,住房支出占收入比重超过30%的达8成;对于租房者而言,住房支出占收入超过30%的达4成。自有住房和租赁住房的青年群体认为住房负担重的比例超过半数。由此可见,不论是购房青年还是租房青年都承受较大的住房经济压力和负担。

四是青年群体对住房产权的偏好十分明显。8成以上受访者明确表示不愿意长期租房,主要原因是自我认同差,没有安全感和归属感,居住稳定性和舒适性差、无法享受房屋增值收益。住房多重属性致使青年倾向购买住房。同时,现实生活中住房是青年婚恋决策和婚姻市场挤压程度的重要影响因素,住房逐渐演化成代表社会认同、身份地位、成功标识的符号,青年购房能力不足造成居住理想与现实的落差。

五是青年住房保障不足。目前住房保障政策主要为城镇低收入家庭提供住房保障,以及人才引进政策以住房保障吸引人才进驻,对大部分青年群体的住房保障和住房支持有所缺失,绝大多数青年群体几乎完全被排除在住房保障范围之外。如,由于本地政策原因,考入乡镇的外地公务员不能申请县城公租房、廉租房,只能居住乡镇职工宿舍,同时对本科以上毕业生在本地就业安家购房没有优惠补贴政策,导致部分青年成为市场与保障之间的“夹心层”群体,造成青年住房困境,加剧了外地青年在县城的住房成本。6成以上外地青年认为如果政府不提供额外支持,难以实现理想居住条件。建议:

1.发展和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统一租赁住房管理,规范租赁市场秩序。建设并完善租赁监管平台和网络交易平台,将租赁住房统一管理,实现租赁住房建设规范、监管到位和服务高效。

2.推动青年住房保障体系建设。适度拓宽青年住房的保障范围,制定明确的青年住房保障准入条件和退出机制,提高青年住房保障的精准化程度,使得需要保障的青年得到保障,避免福利倒挂。推动青年住房保障方式多元化,坚持实物保障和货币补贴相结合,租赁保障和产权保障相结合。实物保障可以通过廉租、公租住房、青年公寓、人才公寓、共有产权住房等;货币补贴则包括购房补贴和租房补贴,真正让青年留得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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