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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协经济委建议:加强工贸行业新改扩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

时间:2022/4/6 10:06:00 来源: 作者:  浏览量: 1101



目前我县辖区内企业绝大多数属于非高危的工贸企业,其中未按《安全生产法》、《安徽省安全生产条例》、《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的企业占很大比例,安全设施配置不足、安全间距无法满足规范要求,存在明显的安全隐患,企业建成之初便处于“带病生产”状态,可能导致事故发生或扩大事故危害后果。有的整改耗资巨大,有的已无法整改。2021年12月8日,省应急管理厅印发了《关于规范工贸行业(不含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的通知》(皖应急〔2021〕145号),为工贸行业企业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提供了具体指导。

所谓安全设施“三同时”是指安全设施与项目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即在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编制安全生产条件和设施综合分析报告、初步设计阶段编制安全设施设计经审查后实施、竣工投入使用前进行安全设施竣工验收。通过分析新改扩项目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提出安全对策措施和建议,确保得到有效落实,从而加强企业源头安全风险管控,确保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二、建议

建议分阶段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新改扩项目依法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守牢安全红线:

一是在新改扩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由项目单位或聘请第三方机构编制《安全生产条件和设施综合分析报告》,并将主要内容纳入项目汇报材料,督促企业依法落实。

二是招商引资服务中心、牵头招商的单位要认真履行服务责任,通过宣传,引导、帮助企业履行相关手续。

三是属地乡镇、县经开区管委会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按照“三管三必须”的要求,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前置服务,及时与县招商引资服务中心、发改委、科技商务经信局进行工作对接,掌握辖区或主管行业领域新改扩项目实际情况,及时上门提醒企业履行相关手续,对拒不履行的及时告知县应急管理局。

四是将新改扩项目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情况作为评选招商引资先进单位的考核内容。

五是县应急管理局主动作为,加强相关政策的宣传,提高企业的安全意识,引导企业主动作为。同时,加强执法检查,对在执法检查中发现的或有关乡镇、部门提交的拒不履行“三同时”手续的,依法予以严肃处理并抄告有关部门,确保此项规定落到实处,从源头把好企业安全关,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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