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政协提案的含义?
2、政协提案的性质、地位以及作用是什么?
3、提案的提出方式?
4、提案自身的规范性要求是什么?
5、提案质量有什么基本要求?
6、什么是提案的严肃性、科学性和可行性?
7、怎样写好提案中的建议部分?
8、哪些提案不能被立案?
9、如何写出高质量的提案?
10、提案办理的方式有哪些?
1、政协提案的含义?
提案是政协委员,参加政协的党派、人民团体,政协各专门委员会,政协全体会议期间的界别(以下统称提案者),向政协全体会议或者常务委员会提出并交提案审查委员会或者提案委员会审查的书面意见和建议。经审查立案的提案,交承办单位办理并作出书面答复。
2、政协提案的性质、地位以及作用是什么?
提案是履行人民政协职能的重要方式,是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载体,是发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是协助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实现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重要渠道。
人民政协的工作方式很多,有会议、委员视察、专委会的专题调查研究等等。但提案有其广泛性、经常性和规范性的优势,发挥出独特的作用。提案是政治协商、民主监督的好形式,参政议政的好渠道,为政协委员贡献才智、发挥专长提供了好舞台。提案工作做得如何,已成为检验政协工作的一个重要标志。
3、提案的提出方式?
(1)本届绩溪县政协委员会委员,可以个人名义或者联名方式提出提案,联名提案者须出于自愿;
(2)政协全体会议期间,可以界别名义提出提案;
(3)参加政协绩溪县委员会的各党派、人民团体,可以本党派、团体名义提出提案;
(4)政协绩溪县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可以本专门委员会名义提出提案。
4、提案自身的规范性要求是什么?
提案自身的规范性是提案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的重要内容。
(1)一份完整的提案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案由——实际上是提案的题目,用简明的文字说明提案要求解决什么问题,案由和提案内容要一致。
提案者——提出提案的委员姓名或党派、团体单位名称。包括通讯地址、电话号码。联名提案时,发起人应当作为第一提案人,便于办理提案时协商交流联系。
提案内容——包括两个部分:
案由分析提出提案的理由、原因或根据,她是提案的核心部分,要有情况、有分析、实事求是,简明扼要,切忌笼统、空泛。
建议、办法和要求针对案由反映的问题,提出自己对解决问题的主张和办法。以上内容由提案者完成,缺一不可。
(2)一事一案,切忌一案多事。否则不仅问题讲不清,也无法确定承办单位。
(3)提案格式规范,字迹打印清楚。为推进提案工作信息化建设,一份提案需同时提交书面和电子版本两种格式。
5、提案质量有什么基本要求?
提案的提出应注重质量不比数量。提案应有情况、有分析,尤其应该尽量做到有解决问题的具体建议,提案质量的基本要求,主要表现在以下六个方面:
(1)反映大事。这是“有情况”的主要点。提案应围绕党和国家大政方针、省市县委决策部署及全县中心工作,立足绩溪实际,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高质量发展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实际问题,以及爱国统一战线的重要问题,在深入调查研究基础上提出。
在提案选题上坚持“七要七不要”,即要紧紧围绕中央的方针、政策和省市决策部署在我县的落实情况选题,不要选择与上级要求相抵触的问题;要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选题,不要选择超过县委、县政府职能的问题;要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重点、热点问题,不要选择只是个别现象的问题;要选择矛盾突出、但尚未出台政策措施的问题,不要选择已经出台政策措施、而又没有新的意见建议的问题;要选择与工作相关、或自己熟悉的问题,不要选择自己不熟悉领域的问题;要在深入调研基础上确定选题,不要选择泛泛而谈的问题;要坚持一事一议,不要以工作总结、汇报材料直接转化为提案。
(2)言之有据。这是“有分析”的体现。提案是政协委员和参加单位行使民主权利的重要形式,有其严肃性。言之有据,须有调查研究作基础,应避免“即兴之作”或信手拈来的“听说”、“据反映”之类。
(3)案情清楚。这是解决问题的重要依据,如果主要情节不清,问题就无法解决。因此,须事实明确,言之有物,并力求开门见山,语言简洁,说理充分,判断正确,避免笼统、空洞。
(4)建议具体。这是使提案能否采纳的关键。因此,必须针对案情,提出相应的建议、意见和要求,力求具体和可行。缺乏可行性的建议,意见再好,也难以落实。
(5)一事一案。这是方法问题,如果一案多事,一是情况难于说清,二是无法确定承办单位,有时只能作意见建议或者社情民意处理。
(6)格式规范。体现了提案的严肃性,也是存档和提案处理工作的要求。
6、什么是提案的严肃性、科学性和可行性?
高质量的提案应具备“严肃性、科学性、可行性”,这是提高提案质量的努力方向。
(1)提案的严肃性。提案的严肃性由人民政协在国家政治体制中的重要地位所决定,主要表现为:
提案向政协组织提出后,县政协提案委员会要依据《提案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查立案,并以县政府的名义交有关部门办理。这个程序表明提案是一种严肃的组织行为。
提案是各党派、各人民团体、各专门委员会和政协委员特有的民主权利。因此,提案者在撰写提案过程中要持慎重态度,认真负责地反映问题,周密思考,提出意见、建议和要求,力求引起有关方面的重视和及时采纳,为发挥政协职能贡献自己的力量。
(2)提案的科学性。提案的科学性是能否引起承办单位重视并被采纳的重要条件,也是反映提案质量的一个重要标志。它主要指提案应言之有据,持之有理。所谓言之有据,就是提出的提案要有事实依据,唯物、客观;对案情的叙述要清楚具体。要做到这一点,在写提案前就需认真调查研究,核准事实。事实不准确,就谈不上科学性。所谓持之有理,就是对出现问题的原因作科学分析和正确判断。她是提出可行性建议的基础,也反映提案者的分析能力和理论水平。提案主体一般分为问题、原因(或理由)、建议等,而科学性在其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3)提案的可行性。提案的可行性主要指提出的建议、要求应具有实施的条件和可能,可操作性强。一件提案,不但要在阐述“理由”时下功夫,使其具有科学性和说服力,而且在提出建议和要求时,应充分考虑到实施的客观条件。提案的目的是为了解决问题,要想真正解决问题,提案者就应在“建议、要求”部分多下一些功夫,把建议建立在可行性基础之上。
7、怎样写好提案中的建议部分?
一份好的提案,除了要言简意赅地阐明要解决一个什么问题,还要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和途径,即提出建议。提案的建议部分,是提案的要害,集中反映提案目的,也体现提案献计献策的水平。因此,应当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写得明确具体,实事求是。如果建议写得不够明确、含含糊糊,或要求不够合理,或可行性差,必将造成承办单位难于办理,无法有针对性地做出答复,失去或降低提案的价值,难于达到预期的效果,也影响提案办理质量的提高。
8、哪些提案不能被立案?
根据政协宣城市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立案:
(1)违反宪法和法律规定的;
(2)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
(3)中共党员对党内有关组织、人事安排等方面有意见的;
(4)民主党派成员反映本组织内部问题的;
(5)进入民事、刑事、行政诉讼程序或者行政复议、仲裁程序的;
(6)属于学术研讨的;
(7)为本人或者亲属解决个人问题的;
(8)宣传、推介具体作品、产品的;
(9)指名举报的;
(10)涉及纪检监察机关正在审查和调查的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的;
(11)内容空泛、没有具体建议的;
(12)市委、市政府已出台政策措施,而建议无新意的;
(13)已列入市政府重点工作和建设项目,而建议无新意的;
(14)缺乏调查研究,问题把握不准确的;
(15)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不具体,缺乏可操作性的;
(16)以工作总结、汇报材料直接转为提案的;
(17)超出本市职权范围的。
不予立案的,应及时告知提案者;视情以意见、建议等形式转送有关方面参考;提案者可修改完善后重新提交;在征得提案者同意的情况下,也可作撤案处理。
9、如何写出高质量的提案?
提高提案工作质量,需要多方面的积极努力,作为提案者,撰写高质量的提案,需要把握以下几个要点:
(1)注意全局性。政协委员来自社会各界,生活和工作于自己所处的界别里,对本界别的情况、愿望和要求都比较熟悉,应当正确地发挥优势,同时又应尽力避免界别的局限性。因此,政协委员要立足于全局,努力提出具有全局性的意见建议。
(2)注意前瞻性。在新形势下,新情况、新问题和新矛盾不断出现,形成纷繁复杂的社会现象,要求政协委员能透过复杂的现象,抓住事物的本质,准确地把握事物的发展方向,旗帜鲜明地站在发展潮流的前头,绝不为保守和落后代言,更不与改革和发展相悖。
(3)注意客观性。政协委员是各族各界人士的代表,来自社会方方面面,要深入基层,深入实际,使撰写的提案能够言之有物、言之有据,全面客观地反映事物的本来面目,不任意夸大或缩小,更不能道听途说、人云亦云和主观臆断,影响提案质量和办理效果。
(4)注意可行性。提案的可行性建立于科学性的基础之上。要以慎重和科学的态度写好每一份提案,不仅研究其可行性,同时研究她在多种情况下可能出现的问题及对策,这样的提案交办后一般都能顺利得到办理和落实。有的提案从长远看有必要性、可行性,眼前因条件限制,可能暂无可行性,则仍应不急不躁,持之以恒,促进落实。
(5)注意典型性。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典型最具有说服力。政协提案是依靠典型的事实去说服承办单位,让他们引起重视,认真办理。提案提出的问题是否有典型性,决定了她能否被采纳。提出的问题如果十分典型、突出,就有很强的感染力和说服力,让人感到非办不可,没有办好心里不安,这样的提案就一定能够落实。
(6)注意时效性。提案提出要适时,交办要及时,办理要限时。时效性的意义还在于有的事在它处于萌芽状态时很容易解决,时机一过,解决的难度就增加了。从这种意义上讲,失去时效性,就失去了决策的正确性和解决问题的可能性。
10、提案办理的方式有那些?
承办单位应当将沟通协商作为提案办理的必要环节。提案办理可采取多种方式,主要有:
(1)书面答复(这是基本的)。
(2)专题调研。对县领导领衔督办的重点提案,承办单位应组织力量深入调研。在调研的基础上,可邀请有关方面人士和提案者共同协商研究(也可邀请提案者参与调研过程),共同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
(3)办理协商。深入开展提案办理协商,将协商贯彻提案办理全程。对办理难度较大,或提案者对答复意见比较大的提案,承办单位应主动与提案者联系,进行协商座谈。通过各自详细陈述意见,摆情况、讲政策,促进问题的解决;对确实难以办到的,可讲明原因,取得委员的理解。
(4)通报情况。对关系全局的重要提案,或反映问题比较集中、委员普遍关注的提案,进行通报,扩大知情面。约请提案者参与调研和讨论,协商座谈,通报情况,是承办单位开门办案,增加工作透明度的好形式,也是党政领导和相关部门密切联系群众,同政协委员交朋友,倾听政协委员意见,真诚对待政协委员批评和监督的好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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