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县深入开展文明县城创建和美丽乡村建设,城乡面貌焕然一新。但据调查发现,我县城乡居民小区的消防通道被堵塞、占用的情况仍然普遍存在。
一、主要问题
(一)违章搭建占用消防通道。这种现象在老旧小区、农村等地最为常见。居民私自搭建简易车棚、储物棚等临时搭建,且很多采用易燃可燃材料,极易引发火灾蔓延。
(二)违停占用消防通道。随着家用汽车的普及,住宅小区的停车问题一直难矛盾突出,一些居民经常将小汽车、摩托车、电瓶车停放在消防通道上。
(三)擅自堆放占用消防通道。一些居民擅自将杂物堆放在通道上,有些居民家中装修甚至将大量装修材料和砖墙破瓦随意堆放,有些居民将电瓶车放置在共用通道充电,不仅占用消防通道,还带来很大的消防安全隐患。
究其原因,主要是:居民自身消防安全意识欠缺,物业管理单位措施不到位,岗位职责不清,互相推诿,缺乏长效管理机制。
二、意见建议:
一要加强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重点部位、重要场所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要设置“提示”和“禁止”类消防标语,消防设施器材要设置规范、醒目的标识,用文字或图例标明操作使用方法,让群众懂得基本消防常识;
二要加强居民小区消防安全集中整改。相关部门对新旧居民小区的消防设施、消防通道、楼梯间的消防安全进行检查,排查安全隐患,限期整改,达到安全有效的标准;
三要明确责任分工。相关部门要加强执法和处罚措施,公安消防机构要加大督导力度,派出所、居委会、物业管理等部门要切实履行好消防安全职能。
关于县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33号提案的答复
胡清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居民小区消防通道安全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接到办理提案任务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会同县住建局、县消防救援大队认真研判,结合当前形势,坚持领导部署、部门联动、全民参与的工作模式,以高质量、高效率的工作手段,加大居民住宅小区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力度,推动完善火灾防控长效机制,系统提升御火能级,着力夯实城市消防安全基层基础。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统筹推进,推动责任落实
一是开会部署。县安办组织召开住宅小区消防安全工作推进会,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居民小区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治理行动,明确相关部门工作职责,推动开展实施综合治理,提高群防群治工作效能。二是集体约谈。组织辖区6个小区物业召开了打通“消防通道”约谈会,督促各物业开展全面开展自查,迅速落实整改工作。三是媒体曝光。邀请县电视台记者参与,采取不打招呼、随机抽查的方式,先后深入和谐华庭、半山公馆等6个居民住宅小区,对消防车道、应急车道是否畅通,是否存在违规停放机动车或私搭乱建、设置障碍物等影响消防车通行等隐患进行曝光,形成群众监督和舆论施压齐抓共管的局面。
(二)综合治理,提高执法效能
一是齐抓共管。采取“消防主动查、行业部门查、单位自主查”工作模式,积极联合县住建、公安等相关部门和社区居委会、物业服务企业,深入各居民小区开展检查,有效清理消防车通道违法停放的车辆,检查组累计清理占用消防通道的杂物、货物15处;处罚违停车辆10余台,有效解决辖区民生关注的消防车通道问题。二是重点整治。县消防救援大队监督执法人员重点对消防车道、疏散通道设置是否规范、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机动车是否违规停放、消防车道是否设置障碍物等隐患进行了检查和治理。对于发现的堵塞消防车通道的隐患,发现并立即整改占用、堵塞消防通道的违法隐患20余处。三是隐患自查。结合“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工作开展情况,督促各居民小区加强巡查检查,及时消除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等隐患问题;规范消防车通道标识设置和日常管理工作,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在消防车通道出入路口和路面及两侧划设醒目标志标线,设置警示标识标牌,引导车辆规范停放。截止目前,全县已完成12个居民小区的消防通道标志标线施划工作。
(三)拓展阵地,营造宣传声势
一是广泛宣传。充分运用县消防救援大队官方微信平台搭建打通“生命通道”专题宣传平台,印发200余份消防通道公益宣传画张贴在10余个居民小区,现场为居民讲解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的违法性、危害性,号召广大居民自觉规范停放车辆,杜绝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的违法行为。二是畅通渠道。通过各种渠道广泛公布“96119”举报电话有效途径,号召广大市民群众拨打电话举报身边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等问题,对居民群众举报的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的违法行为,及时核查,依法处理,切实提高居民应对和处置火患能力。三是打造平合。以打通“生命通道”为主题,在10余家社会单位LED屏幕上播放宣传标语,倡议广大市民携手共同打通“生命通道”;组织2个宣传力量小组深入居民小区开展面对面宣传提示,引导群众增强保持消防车通道畅通的意识,推动社会形成保持消防车通道畅通的共识。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全面自查,迅速整改。督促居民小区加强巡查检查及时消除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等隐患问题;对于有物业服务企业的住宅区,督促其加强消防车通道巡查检查,及时发现并制止乱停乱放行为;对于无物业服务企业的住宅小区,指导乡镇、社区居委会组织成立管理机构或者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落实专门人员,加强消防车通道管理,防止被占用、堵塞。
二是对照标准,落实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国家标准《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 5768)的有关规定,提请政府对无物业管理居民小区内的消防车通道沿途实现标志和标线标识管理,督促指导社会单位依法履行消防车通道管理职责,重点清理消防车通道违法停放车辆、违章搭建构筑物或者设置摊位、违法设置铁桩、石墩、水泥墩、限高杆、架空管线等固定障碍物。
三是扩大宣传,舆论监督。各部门根据职责分工,督促各单位发放和张贴通告。充分利用媒体平台和社会资源,以打通“生命通道”为主题,广泛开展法制宣传和常识宣传,营造浓厚氛围,推动社会形成保持消防车通道畅通的共识;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结合典型案例以案说法,集中曝光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的违法行为,警示居民群众自觉规范停放车辆。
四是用足手段,集中整治。联合县房管、城管、公安等部门,持续开展消防车通道安全检查,用足用好法律手段,依法查处一批违法单位和个人,形成强大的震慑力。
联系人:王东东
联系电话:0563-8158037
绩溪县应急管理局
2021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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