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县400万以下的小型工程项目,在项目库内入围企业间竞标,企业小型项目库的建设有效支持了本土企业的发展,对稳定人员就业、增强企业抗分险能力、促进本地经济发展、增加财税收入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
随着互联网应用的普及,大数据、物联网,5G应有的推广,我县电子与建筑智能化专业工程、智能消防专业工程等逐步增多,吸引了许多绩溪籍青年返乡创业,积极投入到家乡信息化工程建设的热潮中。然而,此类建筑专业资质门槛高,目前我县本土具备此类专业资质的企业(包括本地化注册的外地分公司)不足3家。按照我县现行规定,由于报名入围企业数量不满足3家,电子与建筑智能化专业工程及消防专业工程等小型项目库空白,为此,本土具备此类条件的企业享受不到小型项目库建设带来的发展红利。为此,提出以下建议:
对于小型项目库建设门类中,本土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企业有而又不足三家的,适当放宽报名入库条件,企业注册区域可考虑放宽至市内或省内企业,为本土企业入库创造条件,并获得库内竞标的机会。经过一段时间的过渡,我县此类企业将发展提升,符合条件的企业数量会逐步增多,充实入库。此举将培育、壮大我县建筑智能化工程企业,吸引人才流入,更好、更多的解决就业;并激发企业积极发挥示范和引领作用,更好服务于县城经济发展。
关于县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9号提案的答复
方卫东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培育支持本土企业成长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优化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营商环境,统筹处理好公平公正竞争与培育本地企业发展的关系,一直是我局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和服务方面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
在借鉴外地经验做法的基础上,我局在2020年之前多次征集了以本地施工企业为主的小型工程项目供应商库,并在依法必须招标限额标准以下的工程建设项目中加以应用。供应商库的建立,对提高小型工程项目交易效率、促进本地企业的发展,以及推动就业、培植税源等方面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但是,以本地企业为主的供应商库,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外地企业公平参与竞争,有违相关法律、政策的规定。近年来,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进行了多次招投标、政府采购领域的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建立本地企业为主的供应商库以限制外地企业参与竞争也是其中整治内容之一。省发改委等单位于2019年到宣城市就小型工程企业库问题线索进行核查并要求整改。鉴于上述原因,我县于2020年重新修订了《绩溪县小型工程项目交易操作规程》,取消了小型工程项目供应商库。
今年1月份,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开展政府采购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专项清理的通知》(财办库〔2021〕14号),针对部分地区仍然不同程度存在以入围方式设置政府采购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的问题,开展了专项清理工作。宣城市各县市区都已陆续清理取消了小型工程项目供应商库。
综上所述,设立小型工程项目供应商库与国家“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要求不相适应。您提出的培育支持本土企业成长的建议,我们将作为以后工作的参考。在符合法律、政策规定的前提下,我局将持续推出相关规定和措施,推动我县营商环境的不断优化,更好服务于我县经济的发展。
感谢您对我县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同时希望在以后的工作中多提宝贵的意见建议。
联系人:程克云
联系电话:0563-8173108
2021 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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