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近年来,我县小学低年级(1-3年级)普遍在下午4点(3点50分至4点10分)左右放学,学校不开设任何形式的课后服务,所有学生必须到点离校。据调查,该年龄段学生家长普遍在三十到四十岁左右,一般为双职工家庭,下午下班时间普遍在5点半左右,所以承担接送学生的任务一般在爷爷奶奶或者外公外婆身上。该年龄段的老人辅导学生精力有限,方法不当,导致小学生放学后学习质量不高。同时,没有老人接送学生的双职工家庭,比如近年来逐步上升的外来职工家庭,或者乡镇家庭,选择将学生送往校外民办托教中心,该类中心普遍缺少资格认证,且存在较多隐患。因此部分学生家长希望县城小学低年级能开设课后服务,解决此类问题。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2017年2月24日印发了《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厅〔2017〕2号),明确规定:1、充分发挥中小学校课后服务主渠道作用;2、课后服务必须坚持学生家长自愿原则;3、科学合理确定课后服务内容形式;4、切实保障课后服务学生安全;5、进一步加强对课后服务工作的领导。据了解,我省大部分县市区也已经按照要求开展了课后服务工作,但目前我县小学未开设此类服务。
建议:1、我县小学,尤其是放学时间早的低年级开设课后服务活动。
2、以家长自愿为原则,有需求的家长自愿申请。
3、根据实际情况收取家长费用,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财政补贴”等方式对参与课后服务的学校、单位和教师给予适当补助。
4、形成激励机制,把课后服务工作纳入学校和教师考评体系,增强教师动力。
关于县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50号提案的答复
港澳台侨委:
你委提出的《关于建议我县小学低年级开设延时服务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县中小学开展课后服务开展情况
2018年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物价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皖教基[2018]22号),2019年市教体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也出台了相关文件要求(教基[2019]1号),结合我县实际,县教体局、县人社局、县发改委于2019年4月联合下发了《绩溪县中小学课后服务启动实施方案》。2019年,绩溪中学、桂枝小学、实验小学、华阳镇中心小学、临溪小学、伏岭中小学、长安学校、上庄学校等9所学校开展了试点工作,占全县中小学的45%。
为进一步做好我县中小学校课后服务工作,2021年2月26日,分管副县长徐长凤主持了绩溪县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领导组会议,专题研究县教体局拟定的《关于进一步推进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2021年2月26日,在全县校园长会议上,就新学期中小学全面开展课后服务工作做了布置,要求做到全覆盖。根据开学检查反馈情况,除徽州学校和睿阳学校外,各中小学均已全面开展课后服务工作,参与学生总数8462人,参与率达到85%,参与课后服务工作的教师有740人,服务类型主要以作业辅导、培优补差、社团活动等为主,服务时间为下午放学后的延时服务。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1、出台政策,规范开展。出台《实施方案》,进一步规范课后服务收费、补助发放、安全保障等事项。坚持学生和家长自愿选择的原则,优先保障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等急需服务群体课后服务。各中小学校要因地制宜,制定校内课后服务工作方案,明确校内课后服务内容、服务时间、服务方式、安全措施、收费事项以及费用开支等。
2、部门联动,明确职责。成立绩溪县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领导组,统筹规划全县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完善管理体制,建立协调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3、创新方式,丰富课后服务内容。指导学生尽量在校内完成作业,帮助学习有困难的补习辅导,指导学有余力的拓展学习空间,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阅读、兴趣小组及社团活动,尽最大努力使学生愿意留在学校参加课后服务活动,坚决防止将课后服务变相成为集体教学或“补课”。同时,完善课后服务保障机制和激励机制,提高学校教师参与积极性。
4、积极探索,提升课后服务能力。一是充分发挥中小学校课后服务主渠道作用,积极协调学校、社区、校外活动中心等资源,做好课后服务工作。二是鼓励中小学校与校外活动场所联合组织开展学生综合实践活动,或组织学生就近到社区、企事业单位开展社会实践活动。三是切实保障课后服务学生安全。四是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争取资金支持,不断完善经费保障机制,创新工作机制和方法,积极探索适合我县实际情况的课后服务工作模式。
联系人:黄红光
联系电话:8169083
绩溪县人民政府
2021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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