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领导 发扬民主
推动人民政协事业健康发展
中共绩溪县委
人民政协是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是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是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近年来,中共绩溪县委高度重视人民政协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一系列文件精神,着力加强和改进党对政协工作领导,为政协履行职能、开展工作提供了政治保障和良好条件,政协事业得到新的发展。
第一,注重在加强领导中共促发展。近年来,绩溪县委高度重视县政协工作,按照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不断加强和改善党对政协工作的领导,切实做到思想上重视、政治上关心、组织上保证、工作上支持,努力促进人民政协在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一是政治上充分信任。把政协工作纳入县委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县委工作的总体布局,着重从政治原则、政治方向和重大方针政策上加强领导。县委在全局工作部署上,做到政协工作与其他工作统筹安排;在推动中心工作、阶段工作和重点工作中,给政协交任务、出题目;对政协的调研、视察、提案、反映社情民意等履职成果,县委常委会专题听取汇报,认真吸纳建议意见。充分发挥政协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县委书记坚持做到定期或不定期听取政协党组的工作汇报,与政协主席会议成员谈心。在县政协全体会议期间,县委主要领导亲自参加分组讨论,面对面听取委员意见建议。二是事业上热情关心。八届县政协报送县委的20件重大事项均被列为县委常委会议题逐件进行讨论,听取政协意见。八届县政协共收到提案539件,经审查立案484件,各级党委、政府领导亲自带头督办提案,并将提案办理列入了目标考核内容,所有提案全部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县委尽力创造条件支持政协开展工作,选调一批年轻干部充实到政协机关工作,认真落实政协机关经费保障、办公条件改善等方面的政策规定,将委员调研视察经费、专委会工作经费列入预算并逐年增长。三是工作上真心支持。县委结合绩溪实际,于2007年11月下发了《中共绩溪县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实施意见》(绩发〔2007〕29号),进一步推动了全县政协事业加快发展。县委书记张平多次在县委常委会、全委会上强调做好政协工作,要求政协认真发挥好“参谋部、信息部、联络部、监督部”的作用。县委副书记王庆武要求各级各单位支持政协工作必须做到“重要的活动要请到,重要的情况要通报到,重要的意见建议要听到,重要的调研成果、意见建议要采纳吸收到,重要的工作条件要保障到”。《实施意见》的出台和县委领导的重视,把加强党的领导变成了具体的、实在的、有效的社会实践,为推进全县政协事业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政治保证。
第二,注重在政治协商中共谋思路。一直以来,县委及其工作部门,积极主动地与政协开展政治协商,并做到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一是坚持和完善政协领导参加县委、县政府重要会议制度。坚持县政协主席列席县委常委会制度,常委会讨论重大事项首先征求列席会议的政协主席意见。涉及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全局的重要会议,根据情况邀请政协领导参加。全力支持政协同志和专委会负责人对重大课题的研究、重大项目的论证、重点项目的实施等开展民主协商,安排政协班子领导联系参与重点工作、重点项目和重点工程。二是坚持重大决策与政协主动协商。对“三区一廊”、“东进西扩”、“两年一化”等事关全县发展大局重大战略的制定,对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编制等重点工作,在决策之前和决策执行过程中要主动同政协进行协商。三是改进协商形式、注重协商实效。采取了灵活多样的办法,使协商活动开展得更加生动活泼、丰富多彩。认真研究处理政协协商意见和建议,使协商在科学决策中发挥重大作用。
第三,注重在民主监督中共抓落实。县委积极支持政协运用建议案、委员提案、委员视察、大会发言、反映社情民意等形式开展民主监督;支持政协依照章程,对全县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执行情况、重大项目建设情况、经济社会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等进行民主监督。一是建立民主监督制度。为落实县委“问事必问人、问人必问责、问责问到底”的要求,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县政协组织开展了创建全省文明县城和全国双拥模范县的监督工作,36名委员担任特约监督员、行风评议员,参与行风监督、案件评查300多人次,并推荐政协委员担任县直部门的特约监督员和行风监督员,推进民主监督制度化、常态化。二是建立专题协商议政制度。为提高参政议政质量,县委安排县政协重点选择提升生态工业园区发展水平、加快“三区一廊”建设、瀛洲乡撤乡设镇等课题进行专题调研视察。县委、县政府领导和县直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亲自到会,听取与专题紧密相关的专业委员的意见建议,发挥了“专题、专家、专业”优势,推进民主科学决策。对于政协的提案和建议案,县委要求有关部门认真对待,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及时办理,做到件件有答复、事事有着落。三是建立重大情况通报制度。县委、县政府每年坚持向政协常委会通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县纪委还专门举行了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通报会,县直有关部门积极向政协对口专委会通报工作,征求意见。2007年以来,共听取了生态工业园区管委会、住建委、旅游局、农委等48家单位的工作通报,为委员知情明政和参政议政创造了良好条件。四是建立民主评议科股长和公共服务单位工作制度。按照县委安排,在民主考评县直单位百名科股长和公共服务单位活动中,重视政协委员意见。由县政协办每年选择50-60名政协委员代表,围绕“履行职责、依法办事、政务公开、工作作风、服务态度、勤政廉政”等六个方面情况,对县直单位参评的具有行政执法权、审批权和行政管理职能的县直单位的科股长和69个公共服务单位进行民主测评,增加了民主监督的实效。这一做法,被《人民政协报》等国内各大媒体报道采用,政协委员盛赞此举“开民主监督之先河,创民主测评之先例”。五是建立县政协专门委员会与县直各有关单位对口联系制度。县政协6个专门委员会对口联系县直57个单位,通过召开联席会议,组织视察、调研,相互邀请参加工作会议,加强信息交流等多种形式,相互通报工作情况,交换意见,协商有关问题。
第四,注重在参政议政中共襄大业。县委积极支持政协参政议政,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同时重视对政协参政议政成果的转化,认真研究吸收政协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一是坚持阳光议政。县委把政协阳光议政作为政务公开、扩大群众知情权的重要途径之一,明确要求政协要“让社会各界知道政协职能是什么,政协在干什么,政协委员在做什么”。根据县委要求,县政协积极探索阳光议政的方式方法,通过视频媒体热点报道常委会议过程,特别是对政协常委的议政发言予以原汁原味报道。在有关媒体征集公众提案、公示重点提案、公布办理责任、公开办理实效,大大提高了提案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度,提高了提案办理质量。邀请部分委员列席政协常委会议,邀请公民代表列席政协全委会议和常委会议。选派1名主席和2名专家、学者委员列席政府常务会议。二是坚持为民议政。县委把政协参政建言、反映社情民意作为关注和改善民生的重要渠道高度重视。2007年以来,县委安排政协做好联系新农村建设、扶贫重点村、食品安全、振兴徽菜专业和开展留守学生关爱行动等专题视察调研62次,撰写的《关于加强城区公交车管理的建议》、《保护森林资源,建设生态绩溪》、《县政协关于来苏社区三面亭“双违户”情况的调查报告》、《我县外来企业发展情况调查》、《我县中小企业现状调查》、《关于进一步加快我县生态工业园区建设》、《关于加快绩溪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建设的调研报告》等意见建议,促进了许多民生问题的解决,将一些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对推进科学发展、建设幸福绩溪起到了实实在在的推动作用,深受群众好评。
第五,注重在团结奋进中共创和谐。团结是成就事业的坚实基础,联合是促进发展的力量源泉。人民政协作为大团结大联合的组织,在推进科学发展的伟大实践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绩溪县政协成立30多年以来,始终高举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旗帜,把握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围绕县委、县政府重要决策部署,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职能,发挥协调关系、汇聚力量、建言献策、服务大局的作用,为绩溪各项事业发展进步作出了重要贡献。尤其是近年来,县委对政协工作高度重视,县委书记多次在县政协会议和纪念县政协成立三十周年座谈会上发表讲话,对进一步做好政协工作提出更高的希望和要求。一方面,县委注重发挥广大政协委员与群众利益相近、认同感一致的优势,鼓励和支持政协委员深入基层、深入重点项目一线,帮助县委、县政府做好政策宣传、矛盾化解工作,最大限度地促进了社会和谐;另一方面,县委注重发挥政协组织团结协调职能,与政协共商发展大事,与政协共谋民生大计,营造了团结奋进、和衷共济的优良政治生态,最大限度地促进了政治和谐,为推进科学发展减少了阻力、增加了助力、形成了合力。
加强新时期人民政协工作,对于新形势下进一步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民主,巩固和发展爱国统一战线,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科学发展,建设幸福绩溪具有重要的意义。中共绩溪县委将一如既往高度重视县政协工作,按照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不断加强和改善党对政协工作的领导,推动人民政协事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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