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观点始终是我们党一切工作的基本出发点。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届五中全会上对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进行了系统论述,他强调要继续抓住和用好我国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实现“十二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必须紧紧依靠广大人民群众,必须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群众工作是贯穿党和国家工作各领域各方面的经常性工作,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等都要高度重视和主动开展工作,形成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群众工作合力,不断开创群众工作新局面。贾庆林主席在全国政协十一届十一次常委会议上对人民政协开展群众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他指出,要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始终坚持群众立场、正确运用方式方法、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在政协十一届四次全会上,贾庆林主席再次强调,人民政协要发挥独特优势,切实加强新形势下群众工作。胡锦涛总书记和贾庆林主席的重要讲话,为人民政协在新的历史时期进一步做好履行职能各项工作指明了方向。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胡锦涛总书记和贾庆林主席关于群众观点的重要讲话精神,对于人民政协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广大政协委员和人民群众团结凝聚在党的周围,引导广大政协委员和人民群众共同为实现“十二五”规划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建言献策、建功立业,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群众观点是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基本出发点,是做好人民政协工作的基础 毛泽东同志在《论联合政府》中强调:“我们共产党人区别于其他任何政党的又一个显著的标志,就是和最广大的人民群众取得最密切的联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一刻也不脱离群众;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而不是从个人或小集团的利益出发;向人民负责和向党的领导机关负责的一致性;这就是我们的出发点。”毛泽东同志所指出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向人民负责和向党的领导机关负责的一致性,不仅是中国共产党开展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同样也是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出发点。 人民政协履行职能要坚持以人为本,一切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这是人民政协的性质所决定的。人民政协是中国人民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是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是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2004年修订的政协章程第二十四条明确规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和地方委员会的委员要密切联系群众,了解和反映他们的愿望和要求。”这就要求人民政协把实现和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开展工作的出发点。坚持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的落脚点,要处处体现在维护党和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上。发挥人民政协协调关系、汇聚力量、建言献策、服务大局的重要作用,同样要体现在自觉实践群众观点这一基础上。人民政协要始终把群众观点作为人民政协工作的一个理论基石,推动政协体察民情、反映民意。只有坚持贴近群众,与最广大的人民群众保持紧密的联系,才能永葆人民政协的生命活力。 人民政协是人民群众意见建议最具广泛代表性、最集中、最易引起重视、最有组织性的汇集地。在我国政治体制中,人民政协是唯一按社会阶层结构状况设置的界别组成的政治机构,界别设置与改革开放过程中出现的社会利益分化和不同利益群体的形成是密切相关和相适应的,具有广泛的代表性。政协的界别基本涵盖了社会的各个阶层、行业和领域。从一定意义上讲,了解了政协各界别的意见就基本上了解了社会上多数人的意见,掌握了各界别的情况就基本掌握了整个社会的大体情况。人民政协位置超脱,可以较少受利益驱动,以及部门或地域的局限,更不屑察言观色,应该是一个最能有效地表达群众真实意愿的地方。在政协,一个界别就是一条民主渠道,各界别的“小通道”汇集在一起,就是一条下联各界、上达中央的民主“大通道”。通过这个“大通道”,可以及时了解各阶层、各利益群体的意愿和诉求,使社会中分散的、个别的意见,包括少数人的意见,通过政协这一高层次的正规渠道得到系统集中的表达,从而使这些意见建议更具有组织性、客观性、全面性,更容易得到重视。 人民政协在密切联系群众方面具有独特的优势。政协在组织上具有最广泛的代表性,在政治上具有最大限度的包容性,反映群众呼声最具有利条件。人民政协是由全体社会主义的劳动者、拥护社会主义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组成的大联盟,是中国人民大团结、大联合的象征。政协委员来自不同的党派、团体、界别和阶层,观察问题、分析问题虽然有不同的视角、不同的侧重点,但都是在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事业、共同致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政治基础上,积极参政议政,为实现我国各族人民的根本任务而奋斗,最终都是为了维护和实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政协委员是来自社会各个方面、各个界别的代表人士,充分体现了“从群众中来”的特色;政协委员为履行职责,经常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又充分体现了“到群众中去”的特点。人民政协在组织上和实践上的特点,决定了人民政协必须发挥好党和国家联系群众、团结各界的重要桥梁和纽带作用。 在新形势下,从群众观点出发改进政协履职工作非常必要。比如,人民政协的提案、视察、调研、大会发言、反映社情民意信息等经常性工作如何进一步关注民生、关注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如何更好地发挥界别作用,通过界别建立与人民群众经常性沟通的渠道;政协委员如何更好地收集群众的意见建议,并敢于如实地反映不同意见和呼声;如何杜绝视察调研的“走马观花”现象,使委员们“下得去”,使真情况“上得来”;如何向群众做宣传工作,引导广大人民群众为“十二五”规划全面实施献计出力;如何建设一条人民群众通过政协有组织地与党政机关沟通的经常性渠道等等,这些都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履职工作中认真研究思考。 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做好新时期人民政协工作 (一)坚持把实现和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人民政协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把人民群众的意愿和呼声通过调研报告、提案、大会发言、反映社情民意信息或其他渠道反映上去,协助党和政府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人民政协履行职能、开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因此,人民政协组织要始终把人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坚持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倾听人民的呼声,体察人民的意愿,反映人民的要求,千方百计协助党和政府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妥善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使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第一,政协履行职能,必须努力掌握马克思主义的群众观点,增强坚持群众观点、密切联系群众的自觉性。马克思主义的群众观点告诉我们,人民群众既是社会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创造者,也是社会变革的决定力量。政协履行职能只有牢固树立起马克思主义的群众观点,才能真正自觉地贯彻党的群众路线。第二,要在履职工作中坚决贯彻群众路线。政协在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的过程中,要始终相信和依靠群众,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建立健全科学化的参政议政机制,保证履行职能要符合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在开展调查研究的过程中,要坚持走群众路线,广泛听取各方面群众的意见,反复比较、鉴别和论证,向党委、政府提出可资借鉴和可供操作的意见和建议。第三,要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提高履行职能的质量和水平。政协组织想问题、办事情,不仅要有对人民群众负责的态度,而且要有为人民群众疏困解难的本领。这就要求我们要加强党的基本理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学习,加强人民政协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思想政治水平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要敞开胸怀、广纳善言,认真听取和反映不同党派、不同阶层、不同群体的合理意见和诉求,积极研究新形势下做好群众工作的特点和规律,进一步提高人民政协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多形式、多渠道、多领域地开展群众工作,团结各族各界群众为落实党在新时期的路线、方针、政策而共同努力。 (二)充分发挥政协委员在政协组织联系群众中的主体作用 有效激发和调动广大政协委员在政协组织联系群众工作中的创造潜力和主体作用,应当成为人民政协新时期群众工作的新取向。政协委员来自于社会各方面,是代表人民群众的利益而到政协组织中参政议政的。因此,广大政协委员要从思想感情上贴近群众,做人民群众的代言人,为党分忧、为民解难,履职、建言、立论要做到知民情、达民意、维护群众利益。政协委员只有做到亲民、爱民、重民,真心实意地为群众着想,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参政议政,才能经常深入到群众中去,体察民情,了解民意,积极向党委和政府反映群众在生产、生活、工作的真实情况和愿望;才能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和焦点问题,积极开展调查研究,进行专题协商讨论,寻找解决问题的办法,形成高质量的参政意见。 (三)完善民主形式,扩大人民群众有序政治参与 党的十七大报告强调:“坚持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从各个层次各个领域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依法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这就要求我们在完善现有的公民政治参与方式的基础上,不断探索出新的政治参与形式和方式。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是人民当家作主。只有人民群众在更广领域、更深层次、更多形式上有序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经济和文化事业的管理,人民当家作主的理念才得以进一步深入落实。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突飞猛进,社会分工进一步专门化,社会不同群体与个体在生活经历、人生观、价值观方面呈现更加多元化的发展。“社会主义愈发展,民主也愈发展”。我国一直在努力扩大公民的政治参与,但与人民日益增长的政治参与积极性相比,参与渠道和畅通程度明显不足,因参与渠道不通、不畅引发的信访事件、群体事件屡屡发生。如何开拓畅通新的公民政治参与渠道,已成为我国民主政治建设的一个新课题。各级人民政协拥有得天独厚的参政议政资源,在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方面大有可为。因此,应当进一步拓展人民政协的参政议政平台,积极探索新的参政议政机制,真实快速地为社会各阶层群众上传诉求,保证人民群众政治参与渠道的畅通,让各级人民政协组织成为各界代表、广大人民群众有序政治参与的一条制度化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