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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政协“五措施”落实中央八项规定

时间:2014/1/17 14:18:55 来源: 作者:  浏览量: 1876



绩溪县政协“五措施”落实中央八项规定

2013年以来,绩溪县政协严格按照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和省市三十条规定,以及县委出台的系列规定和措施,重点从以下五个方面严格贯彻落实:
  一是厉行节约精简办会。政协从全委会到常委会和主席会,数量不能少,但我们从会议议程上做到严格精简,从会议的相关环节进行大“瘦身”。全委会和常委会及其它工作会议都做到节俭高效,控制会议活动规模和时间,提高会议效率和质量,严格控制会议活动经费。除全委会外其他会议一律不安排用餐。县政协九届三次全委会议,材料精炼,县政协常委会工作报告、提案工作报告、大会发言材料相比往年篇幅字数缩减,简洁务实;在参加全委会的列席人员方面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了升级控制,把原来邀请企业标准从纳税100万元提高到200万元,人员缩减50%;会场不摆鲜花,不设拱门,不放气球,不鸣炮;同时主席台也进行了改革,从原来的50余名领导减缩到30名;会议期间不安排文艺活动;整个会议用餐均为自助餐,城区委员实行走会制;会议一律不接受单位、企业和个人赞助,一律不接受广告宣传,一律不发放礼品或者礼品卷。
  二是视察调研活动轻车简从。改进调查研究方式,注重实际效果,无论是政协常委会的视察活动,还是各专委会的小型调研活动,一律精简车辆和工作人员,只需相关委员参加,多到现场查看走访少听汇报。做到大车能进用大车,小车才能到达的地方尽量满载;做到城内调研不用餐,乡下偏远山区只在食堂吃工作餐;做到带回经验和问题,一律不准收受礼品、纪念品、土特产等。
  三是公务接待从严从紧。严格执行县委制定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县接待办公务接待工作的规定》,做到严格控制接待范围,严格规范接待程序,严格执行接待标准,严格管理接待经费,严格执行接待纪律。根据政协组织工作的特点,逐步建立公开的长效机制做到既要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又不失礼节和热情待客。

四是转变作风严肃纪律。机关干部实行办公室报到制度,除特殊情况外不得以任何理由迟到早退。机关干部不得以任何理由私下接受委员请吃和礼品等。严格实行委员参加活动签到制度和履行请假手续制度,对迟到、早退或无故不参加会议的委员,进行通报批评,并研究制定委员清退退出机制。12月31日召开的县政协九届三次会议除因病请假2人外,委员到会率100%。良好的会风得到市委的肯定,并受到社会一致好评。

五是完善制度加强管理。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在厉行勤俭节约方面,全面规范“三公”支出行为,细化“三公”经费使用的标准,落实“三公”经费节约措施。按照规定标准和要求,对单位超标办公用房进行整改。对照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相关要求,及时修订完善了《财务报销制度》、《车辆管理及驾驶员管理制度》等,并严格遵照执行。规范车辆配备使用管理,在节假日期间,公务用车一律封存,明确管理责任人,严禁领导特殊化。严禁机关内部滥发津补贴,严禁组织公款旅游等公务消费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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