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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绩溪县委员会关于加强了解和 反映社情民意工作的意见 ( 试行 )

时间:2010/7/7 16:52:18 来源:绩溪政协网 作者:绩溪政协网  浏览量: 1365



为了进一步加强县政协反映社情民意工作,推进反映社情民意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政协全国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了解和反映社情民意工作的若干意见》, 现结合我县实际, 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反映社情民意工作的重要性

1、了解和反映社情民意是政协履行职能的基础和关键环节,是畅通社会主义民主渠道,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举措,是坚持实事求是和群众路线的具体体现,是政协协商讨论的客观依据,民主监督的重要内容,参政议政的基本素材。做好了解和反映社情民意工作,有利于推进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有利于维护和发展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

二、正确把握了解和反映社情民意工作的指导思想

2、了解和反映社情民意工作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和科学发展观 为指导,坚持实事求是、团结民主,重视民情、反映民意、广集民智,促进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维护和发展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努力为 绩溪 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 明、社会文明 建设作贡献。

三、严格遵循了解和反映社情民意工作的基本原则

3、坚持突出重点的原则。围绕县委和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和重要工作部署,着重收集和反映县政协各组成单位、各专门委员会、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所反映的带有倾向性、界别性、普遍性的重要情况、意见和建议。

4、坚持务求真实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反对弄虚作假,有喜报喜,有忧报忧,真实、准确地反映客观情况。

5、坚持注重质量的原则。做到着眼大局,贴近实际,贴近群众,充分反映需要县委和县政府了解的有分量、有价值的社情民意。

6、坚持体现特色的原则。重视反映其他渠道不易掌握、不易获取的社会情况和群众意见;重视反映统一战线内各方面代表人士的看法,包括各种不同意见;重视反映各个界别和特殊群体的要求,包括那些人数不多但需要合理兼顾的群体的意见。

7、坚持讲究时效的原则。做到收集快、整理快、报送快,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要做到一事一报,急事急报,必要时应跟踪连续报。

四、全面掌握社情民意的主要内容

8、社情民意是社会生活的基本情况和人民群众的意见、愿望和要求。社情民意主要反映党和政府重要方针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的反馈性意见;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的热点、难点,以及改革、发展、稳定等方面的动态性意见;政协委员在参政议政中提出的具有前瞻性、警示性、代表性的意见和建议;本县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工作中的重要情况,以及保障政协委员正常履行职责的意见和建议等。

五、积极拓宽了解和反映社情民意的渠道

9、政协委员要密切联系群众特别是本界别群众,经常主动地征求和反映他们的愿望和要求,使自己成为本界别群众名副其实的代表。每个县政协委员每年至少应反映一条社情民意。

10、民主党派、工商联、人民团体等县政协组成单位应积极发挥在了解和反映社情民意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各组成单位通过座谈、研讨、走访等形式,加强与所联系的社会群体的沟通联系,反映他们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政协各组成单位每年至少应反映三条有价值、有分量的社情民意。

11、县政协各专门委员会、乡镇委员活动小组要充分发挥优势,在组织委员开展专题调研、座谈讨论时,有重点地收集和反映可供县委、县政府决策参考的一些重要情况、意见和建议。委员在调研视察中形成的某些单项意见和建议、时效性强的意见和建议等,可作为社情民意反映。各专门委员会每年至少应反映 三 条社情民意。

12、县政协从各组成单位和政协各专门委员会、乡镇委员活动小组中聘请有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和理论政策水平、有一定文字表达能力的委员担任社情民意信息员,及时撰写和反映社情民意。

六、不断完善了解和反映社情民意的工作机制

13、县政协办公室要加强与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民主党派、工商联、人民团体、政协各专委会、乡镇委员活动小组、社情民意信息员的工作联系,建立畅通的联系渠道,指导社情民意的调查、收集和整理工作。加强社情民意工作情况的交流,通过社情民意工作座谈不断提高了解和反映社情民意的工作水平。 政协 各专门委员会和委员 活动 小组要加强与界别委员、党政对口部门的联系,广泛收集、及时整理社情民意。

14、《社情民意》参阅件是县政协办公室主办,向县委、县政府领导报送社情民意的载体。要严格工作程序,规范报送方式,增强针对性、时效性和实效性。

15、建立社情民意工作的跟踪、督办、反馈机制。对已经报送的社情民意,特别是经领导批示的社情民意,县政协要加强跟踪,努力提高社情民意所提意见和建议的落实率。对重要社情民意的落实,必要时可组织政协委员开展视察活动。对社情民意的领导批示和建议落实情况,应及时向社情民意反映者反馈。

16、建立激励机制。县政协应将反映社情民意的情况作为评选优秀政协委员、先进专门委员会和乡镇委员活动小组的重要依据。对产生重要影响的社情民意,可视情给予奖励。

七、切实加强了解和反映社情民意工作的组织领导

17、县政协常委会议和主席会议要把了解和反映社情民意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经常研究、部署和检查。

18、县政协办公室、政协专门委员会要把反映社情民意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要明确专人负责收集社情民意。建立健全社情民意的来稿登记、编审上报、文稿存档等工作制度。

19、应加强对社情民意工作的宣传。对一些适于公开报道的社情民意及解决情况,可通过《新绩溪》、绩溪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进行宣传。

20、要为从事社情民意工作的同志创造条件,安排参加有关会议、活动以及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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