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9日政协绩溪县第十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
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规定,经政协绩溪县第十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协商通过,同意增补陈俊义、周高辉、胡荣中(按姓氏笔画排序)3名同志为政协绩溪县第十一届委员会委员。因工作变动等原因,同意汪峰、张花萍、张赳赳、邵维利、周晓瑾、胡亦萍、程魏魏(按姓氏笔画排序)7名同志辞去政协绩溪县第十一届委员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