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11日县政协十一届十六次常委会议通过)
政协绩溪县十一届十六次常委会议决定:2023年12月30日至2024年1月1日在县城召开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绩溪县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建议这次会议的主要议程为:
一、听取县委书记在开幕会上的讲话;
二、听取和审议县政协十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三、听取和审议县政协十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
四、委员视察;
五、听取委员参政议政大会发言;
六、表扬2023年度优秀政协委员;表扬2023年度政协提案承办先进单位、先进提案者和优秀提案;表扬2023年度政协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七、听取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
八、审议通过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决议;
九、听取县政协主席在闭幕会上的讲话;
十、列席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有关大会,讨论“一府两院”工作报告及其他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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