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14日政协绩溪县第十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规定,经政协绩溪县第十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协商通过,同意增补王剑、王涛、方庆、汪晓、汪锋、张腾、胡文辉、洪鹏、诸振华(按姓氏笔画排序)9名同志为政协绩溪县第十一届委员会委员。因工作变动等原因,同意孙幼忠、李魁、汪继敏、胡荣中、胡雪芝、高道全、程瑛(按姓氏笔画排序)7名同志辞去政协绩溪县第十一届委员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