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5日政协绩溪县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26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规定,经政协绩溪县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26次会议协商通过,同意增补许晓辉同志为政协绩溪县第十届委员会委员。因工作变动等原因,同意方新民、刘林发、周孝仁、胡在进、高建斌、葛越(按姓氏笔画排序)6名同志辞去政协绩溪县第十届委员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