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25日绩溪县政协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定)
鉴于胡永正同志在担任瀛洲镇巧川村委会主任期间严重违纪违法,根据中共绩溪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撤销胡永正同志绩溪县政协第十届委员会委员资格的建议》(绩纪[2020]27号),依照《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绩溪县政协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协商决定撤销胡永正同志绩溪县政协第十届委员会委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