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
预 算 数
|
合 计
|
3.89
|
因公出国(境)费
|
0
|
公务接待费
|
0.49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3.4
|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3.4
|
公务用车购置
|
0
|
二、2015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绩溪县委统战部2015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89 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4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3.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务接待费 2015年共预算支出1.5万元,比2014年预算减少1.01万元,下降67%。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外省单位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等公务往来支出。经费使用贯彻党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30条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我县县委办、政府办《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县接待办公务接待工作的规定〉的通知》(绩办[2013]34号)等相关规定。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5年共预算支出3.4万元,比2014年预算减少0.1万元,下降2%。2015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用于统战工作日常公务。
绩溪县委统战部
2015年 4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