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协〔2010〕12号
县政协委员、各乡镇、县直各单位:
根据《政协章程》规定,经县政协八届二十二次常委会议协商,并报中共绩溪县委批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绩溪县第八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011年1月2日至1月4日在县城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会人员
1、出席人员:县八届政协委员、特聘委员。
2、特邀人员:县委常委,县人大副主任,县政府副县长,县人武部部长、副部长,县法院院长,县检察院检察长,县公安局局长,县委党校常务副校长,县委督查组组长,华阳镇党委、人大、政府主要负责人;在绩市政协常委;县七届政协以来离任的副主席;县(处)级垂直管理单位主要负责人。
会议邀请宣城市政协、市委统战部领导莅会指导。
3、列席人员:县直党政群团一级机构、县直正科级事业单位、正科级垂直管理单位、2010年纳税100万元以上的重点工商企业负责人,各乡镇党委联系政协工作的副书记,在绩市二届政协委员,县政协老委员联谊会全体成员,民盟绩溪总支负责人、黄埔同学会绩溪联络组负责人。
二、会议主要议程
听取和审议政协八届常委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政协八届四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列席县十五届人大第五次会议;选举事项;通过大会有关决议。
三、会议报到
县政协委员、特聘委员,邀请人员,列席人员请于1月2日上午8:00至11:30到绩溪宾馆报到,并领取会议材料。
四、注意事项
1、各次会议地点:预备会、开幕式、列席人代会、闭幕式在行政办公中心会议中心召开;分组讨论分别在行政办公中心第五、第六、第七、多功能厅和政协常委会议室;老联委会议在政协主席会议室。
2、与会人员不得无故缺席,确需请假的,请说明原因,并于2010年12月30日前向县政协办公室办理书面请假手续(联系电话:8162095、8158030)。
3、请参加会议的县政协委员,准备好提案,开会时正式填写提案表后交大会秘书处提案组。
政协绩溪县委员会
2010年12月16日
主题词:政协工作 八届五次会议 通知
抄送:市政协、市委统战部,县委、县人大、县政府
绩溪县政协办公室 2010年12月16日印发
(共印37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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